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如果疫情防控期间改为居家办公属于间歇或偶发行为,则这种临时居家办公场所不构成常设机构定义所称的“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
企业取得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款将导致未来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减少,实质上未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不涉及收入确认,因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的,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您申请的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返还已经到账了,请及时查收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4月上线新功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第五条“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总公司要想从分公司头上再分回一部分就可以设立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其实就是把一部分业务剥离出来单独核算,这样在做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的时候该部门就可以视同为一个分支机构去参与分摊了。
认定偷税是否要考虑主观故意,这是一个税企争议最多的老问题。说起重要,是因为他对企业的影响十分深远,如果被界定为偷税,带来的后果是不仅仅涉及行政处罚,影响企业形象,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在众多的招股说明书中,笔者经常看到调整股权架构的案例。这些案例经常引发笔者的好奇心,到底是基于什么目的调整,最近笔者看到《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有个投资人频繁调整其持有份额,竟然是为了税务筹划?
在劳务款结算时,劳务公司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是违法分包行为。
有细心的纳税人发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时,可以选择“OFD版式文件下载”或“PDF预览版下载”。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6项费用。
根据财税〔2015〕119号《通知》规定:“五、管理事项及征管要求”,本通知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根据《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高至7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自2021年1月日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企业还可以提供有关项目立项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创新点,以及研发项目阶段性进展报告、验收总结报告、检验检测报告、该项目已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
为您梳理了近期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热点问答,一起来学习吧!
现系统中,您在进行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时,有三张表是必须填写的,分别是:《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表》、《外贸企业外购应税服务出口明细申报表》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非农建设用地,相对于农业建设用地而言,它是指用于农业之外的一切工程建设以及其它建设设施所占用的土地。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约《委托银行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成功后使用电子方式缴纳税款快捷又安全。
电子缴款为电子税务局根据纳税人确认的申报信息,按照固定格式组装成电子信息发送银行系统,在规定时间内银行系统处理后将扣款结果返回电子税务局。
海关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有疑问时,或者认为买卖双方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时,会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价格质疑通知书》将质疑的理由告知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
企业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与海关进行磋商的,视为其放弃价格磋商的权利,海关可以直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第213号令, 以下简称《审价办法》)规定的方法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2020年底,财政部发布了第三批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案例中对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判断、合同变更与可变对价的区分以及基于客户销售额的可变对价的估计提供了指引。
A公司和B公司是统一个区级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经国资批复,将B公司持有的C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A公司,以此作为对A公司的投资。
如果企业盈利较为理想,现金流良好,长期不分红或分红少也难免被称不厚道。不过,这里要谈的问题并不是上市公司分不分红,而是上市公司“土豪式”巨额分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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