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税收指数”白名单企业需符合上一年度“企业创新税收指数”排名在前60%。同时,针对具备白名单基本准入条件的企业进行“分级分业”管理。

//www.ow369.com/article/7d/185262.html

2024-08-09

厦门市法规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按厦府〔2006〕126号文规定申报缴纳残保金。

//www.ow369.com/article/88/185010.html

2024-07-30

厦门市法规

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在2024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

//www.ow369.com/article/a8/184837.html

2024-07-02

厦门市法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闽医保〔2024〕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按照要求从2024年7月1日起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www.ow369.com/article/bf/184690.html

2024-06-27

厦门市法规

台湾居民在厦门实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以税务部门提供并经个人确认的数据为准,不包括税务部门查补的税款、罚息、滞纳金。

//www.ow369.com/article/0c/184713.html

2024-06-25

厦门市法规

2023年12月31日前,经属地区财政部门审批,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以及已注册在湖里区、海沧区内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代理记账机构于2023年12月31日前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向其迁入地区财政部门进行备案。

//www.ow369.com/article/84/161807.html

2024-04-12

厦门市法规

非居民企业应当在2024年5月31日前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电子税务局或各办税大厅申报),并进行汇算清缴。

//www.ow369.com/article/7e/183624.html

2024-03-27

厦门市法规

2023年度在厦门市从事生产、经营,或在2023年度中间终止经营的企业,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内,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对于外省市总机构在厦门市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www.ow369.com/article/0f/183365.html

2024-03-01

厦门市法规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市范围内,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www.ow369.com/article/e1/183249.html

2024-02-20

厦门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2024年第一批)予以公布。

//www.ow369.com/article/40/183293.html

2024-02-08

厦门市法规

自2013年9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部门可商同级财政部门,根据财税〔2012〕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特点,选择部分行业开展核定扣除试点工作。即,各省可以制定当地的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扣除标准等政策。

//www.ow369.com/article/46/50417.html

2024-01-30

厦门市法规

本措施由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中央、省出台相关政策,厦门市遵照执行;与原有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www.ow369.com/article/3a/182889.html

2024-01-16

厦门市法规

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厦门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通过“厦门税务”APP、“闽政通”APP的“i厦门”的“税务社保业务”等方式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www.ow369.com/article/d3/182600.html

2024-01-02

厦门市法规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及(国办发明电〔2023〕7号)规定,现将2024年我市税务部门按月(季)征收的各税(费)种、社保费的申报缴纳期限明确如下,其他非按月(季)申报的专项纳税申报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www.ow369.com/article/ea/182552.html

2023-12-29

厦门市法规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采取“不变不报”的原则,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不变更的,无须办理年度调整申报,税务机关按原缴费档次作为其社会保险2024年度的缴费档次。

//www.ow369.com/article/af/182533.html

2023-12-29

厦门市法规

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状况,与行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与我市税收共治格局和税收营商环境密切相关,请相关机构和行业协会高度重视,常态化开展好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www.ow369.com/article/71/182560.html

2023-12-29

厦门市法规

落实政府绿色低碳采购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机制和配套措施;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政府采购严格执行支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并将有关要求在我市政府采购平台政府采购文件模板中固化。

//www.ow369.com/article/7d/182847.html

2023-12-29

厦门市法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www.ow369.com/article/50/182846.html

2023-12-29

厦门市法规

房地产开发项目(含分期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普通标准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普通住宅以厦门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标准来认定,非普通住宅包括非普通标准住宅以及商品工业厂房、车位等其他类型房地产。

//www.ow369.com/article/41/182551.html

2023-12-28

厦门市法规

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7.5%调整为6.5%。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9.5%调整为8.5%。调整后参保人员待遇不变。

//www.ow369.com/article/cc/184611.html

2023-12-28

厦门市法规

保留厦人社〔2019〕17号文件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内容,为今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供政策支撑。

//www.ow369.com/article/ad/182685.html

2023-12-26

厦门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2023年第三批)予以公布。

//www.ow369.com/article/61/182504.html

2023-12-25

厦门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www.ow369.com/article/4d/182849.html

2023-12-04

厦门市法规

提升民营企业出口退税办理速度。持续确保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在6个工作日内,将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

//www.ow369.com/article/cc/181807.html

2023-11-17

厦门市法规

按照《深圳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十四五”发展规划》《深圳市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深圳智慧国资、智慧国企建设,促进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管理能力数字化发展,聚焦“组织变革、集约创新、开放共享、价值创造”等重点目标,努力争当全市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主力军、排头兵。

//www.ow369.com/article/25/181825.html

2023-11-16

厦门市法规

因非税系统升级,自11月15日起,原16位缴款码的缴款通知书已停用,请在缴款时注意分辨缴款码位数,如缴款码为16位,可通过“厦门市财政局”官网“新旧缴款码对照查询”应用模块,输入原16位缴款码,查询对应新电子缴款书的20位缴款码,并根据页面提供的缴款渠道、情况说明等信息完成缴费。

//www.ow369.com/article/df/182047.html

2023-11-10

厦门市法规

本措施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的相关项目扶持参照本措施执行。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www.ow369.com/article/a8/181714.html

2023-11-01

厦门市法规

对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员、学历、住房等情况的骨干员工,取消其申请资格,按不诚信行为在申请家庭信用档案中予以记载。申请家庭信用档案中有不诚信记载且情节严重的,申请家庭依法在5年内不得再申请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www.ow369.com/article/17/181713.html

2023-10-31

厦门市法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业就业政策落地工作,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真正把做好该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一项重要任务,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反映。

//www.ow369.com/article/d6/181397.html

2023-10-12

厦门市法规

自然人个人票夹是依托于个人所得税APP,按照“一人式”的理念实现自然人发票信息实时智能归集的应用场景,即自然人可以在个人票夹内查看本人所取得的发票。

//www.ow369.com/article/7e/27638.html

2023-10-11

厦门市法规

本措施由各责任单位按职责负责解释。各责任单位要大力推行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简化政策兑现流程,确保本措施精准便捷直达企业,尽快尽早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www.ow369.com/article/74/180925.html

2023-09-28

厦门市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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