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从事文艺、时装、健美等演出、表演和在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及其他场所进行演出、娱乐服务的人员,每月核定税额为30元至500元。
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征收营业税,计税依据为再转租取得的全部租金收入和价外费用,对其支付的租金费用不得扣除征收营业税。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有关问题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级主管国税机关应按规定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刻制本单位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并组织好加盖工作。对领购专用发票时拒绝加盖“销货单位”栏戳记的,不得发售专用发票。
关于《通知》第七条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问题,鉴于房屋磨损程度无法具体量化,我省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以使用时间为标准,凡是建成后使用或者使用时间在2年以内的,属新建房:凡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属旧房。
关于《通知》第七条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问题,鉴于房屋磨损程度无法具体量化,我省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以使用时间为标准,凡是建成后未使用或者使用时间在2年以内的,属新建房;凡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属旧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云南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现就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屋销售除外)转让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同时填报《房地产开发项目普通标准住宅情况申报表》(表式附后),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普通标准住宅情况据实申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065号)和《云南省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地方税务局。
金属焙烧矿是将金属矿采选产品焙烧或燃烧,脱去其水份、硫、砷等矿物杂质而提高其金属含量(品位)的金属矿产品,冰铜是硫化铁与硫化铜的合金或硫、铁、铜的一种化合物,属冶炼中间产品,不属于金属焙烧矿,其适用税率为17%。
关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倒闭、破产、解散、停业等原因而只销售存货的,允许按实际动用数抵扣期初进项税额的审批机关为县级国家税务局。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利用图书、报纸、杂志等形式为客户作广告,介绍商品、经营服务、文化体育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的业务,属于营业税“广告业”的征税范围,其取得的广告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关于承包费或租赁费征收营业税问题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作为出租方或发包方将所属企业或下属门点、柜台等出租或承包给他人(集体或个人)经营收取的租赁费或承包费,是因提供服务、场地、设施等而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通知》中第二条规定的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以外购应税消费品购进分别核算划分确定,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税率。
专用发票的收缴。一般纳税人发生关、停、并、转、倒闭、破产等情况的,主管税务机关必须就时清理收缴尚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加盖作废章,按规定销毁。
为了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保证税款的及时入库,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土地增值税是一个地方税种,其收入为地方预算收入,入当地县(市)级金库。土地增值税缴款凭证使用通用缴款书或者通用完税证,并加盖“土地增值税”条形章。条形章由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行刻制。
对云南省电力公司所属的发电和供电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其发电环节的增值税预征定额税率由原每千度4元调整为每千度5元,供电环节的增值税征收率由原3%调整为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规定。
对航空工业总公司、航天工业总公司、兵器工业总公司、核工业总公司和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在我省的个、事业单位(名单附后),自1994年1月1日起,一律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就地征收所得税。
关于异地转包工程的征税问题为便于对建筑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对建筑安装业务实行转包,而总承包人与转包工程不在同一县(市)的,其转包工程应纳的营业税由施工企业在工程所在地自行申报缴纳,不再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总承包人取得的收入(总承包额与转包额之差)由总承包人在工程所在地按“建筑业”申报缴纳营业税。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及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处理问题。我省集体金融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及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处理办法仍按《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云国税所字[1994]第024号)规定办理。
关于混合矿产品如何确定适用税目计征资源税的问题混合矿产品即伴生矿,是指在同一矿床内,除主要矿种外,还含有多种可供工业利用成份的矿产。对混合矿产品计征资源税时,应以主产品(即主体矿)的矿石名称作为应税品目。
各地要立即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精神进行广泛宣传,认真做好对纳税人的解释和辅导工作,认清加强增值税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税收法制意识,自觉执行《通知》中提出的各项规定。
各地对今年8月份以后按本通知规定享受流转税优惠政策的民政福利企业的实际退税返还情况(户数、金额等)应按月统计,并于次月20日前书面分别报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
省内跨地、州、市开采应税产品的单位,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地、州、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其应纳的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按照开采的实际销售数量(或者自用数量)及适用的单位税额标准计算划拨。
如清查过程中发现有出口货物的货源不实;虚抬出口货物国内收购价格;出口退税凭证有涂改,伪造或内容不实,以及在“四自、三不见”情况下成交出口货物情形的,请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1993年12月31日前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改征营业税而增加税负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经营期限内,最长不超过5年,退还其因税负增加而多缴纳的税款。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粮食复制品的具体品种范围为:切面、馄饨皮、饺子皮、米线、卷粉、饵丝、饵块、年糕、吊浆面、元宵粉、食米粉、豆腐、豌豆粉、棕子、粉丝等。各地还需要增列的品种,由各地、州、市税务局确定,并报省税务局备案。
现将国务院国发[1994]10号《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对电影、录像放映单位(电影院、影剧院、剧院、录像厅等)放映各种节目取得的售票收入,应按“文化体育业”依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其计税依据为售票收入全额,不得扣除支付给影片发行单位的分成收入及其它费用;各级影片发行单位取得的影片售票分成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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