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地税发[2009]43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2-27
摘要: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政策执行情况,对落实省局政策不到位,或违反规定减免税的,要按照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9]43号      2009-02-27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为更好发挥地税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改善和保障民生,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局出台的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创新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工作机制

  各地要自觉把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划分责任。要上下联动,全面实施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百千万”工程:在全省地税系统组织百名领导干部进县定村挂点;千名办税员上门服务、现场办税;万名地税干部每人联系10个返乡农民工,联系对接10万名农民工创业就业。

  建立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领导挂钩联系制度,省局领导具体挂钩联系点为:邓保生局长负总责;余木来巡视员挂钩联系萍乡、新余、宜春;胡平纪检组长挂钩联系南昌、九江、景德镇;曾光明副局长挂钩联系鹰潭、上饶、抚州;刘理达副局长挂钩联系赣州、吉安。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督促抓好各自挂钩联系点返乡农民工政策落实情况。各市、县地税局领导要相应落实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挂钩联系点,掌握挂钩联系区域返乡农民工的动态情况,督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帮助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

  二、采取措施,创优服务,促进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浓厚氛围。将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列入2009年全系统税收宣传重点,开展多形式、全方位宣传,确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办税服务厅宣传栏等媒介平台,大张旗鼓地宣传省局优惠政策12条,提高税收政策的透明度。组织开展送政策上门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农村、企业、街道免费向纳税人提供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答疑。

  二是结合当地实际,创新服务举措。加强与当地劳动、工商等部门联系,准确掌握返乡农民工动态,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做好服务对接工作,参与举办提高返乡农民劳动技能、政策知识水平等培训班,使农民工及时了解税费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基层分局和税收管理员要利用信息面广、了解企业用工需求等优势,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农民工获取力所能及的岗位,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

  三是简化减免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开辟“绿色通道”,对返乡农民工办理涉税事宜实行“即时即办”、“一次性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预约服务、节假日服务、上门服务。对返乡农民工相关税费减免实行县区局集体审批制,要本着“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办结”的原则,即报即批,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通过税费减免,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真正使返乡农民工得实惠、强信心、促创业。

  三、督促检查,狠抓落实,确保服务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政策执行情况,对落实省局政策不到位,或违反规定减免税的,要按照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单位和当事人责任。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举办电话,对群众举报的情况要认真查实,并向举报人反馈。

  要注重政策执行的跟踪问效,省局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政策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设区市局必须在每月5日前以文字形式报告上一个月政策执行的主要情况(包括宣传咨询活动场次,印刷发放宣传册、资料的情况,举办或参与培训班次、培训人数,帮助联系解决小额贷款的人数、额度,“百千万”工程实施情况等)、先进典型事例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等。上传路径:省局FTP://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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