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住金发[2024]5号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8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9-20
摘要:实现网签信息共享,全面推动贷款审批面签、不动产抵押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等业务一站式集成服务,简化办理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保障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高效落地。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8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住金发〔2024〕5号         2024-09-20

各有关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等7部门制定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新一批重点事项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要求,打通跨部门工作堵点,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一次性高效办成,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围绕网签备案、信息查询核验、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等相关业务,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流程,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持续攻坚跨部门数据共享、流程衔接等重点任务,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让职工贷款购房一站办结、一次办好。

  二、工作举措

  (一)推动跨部门协作,加快业务联通。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清晰界定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具体任务,强化工作联动。组织跨部门会议,讨论合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共享有益经验、持续改进提升,有效促进部门间协调联办,提高工作效率。深化数据共享,合力推动业务联通,加快政策有效落地,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二)推进数字化应用,共享数据信息。聚焦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共享、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在线查询、贷款线上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等重点事项,综合运用各种资源和技术手段,打通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壁垒。大力协同创新,积极推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在各环节应用,减少纸质材料,保障数据高效交互使用。

  (三)推行集成化办理,升级再造流程。实现网签信息共享,全面推动贷款审批面签、不动产抵押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等业务一站式集成服务,简化办理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保障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高效落地。

  三、职责分工

  (一)公积金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推动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负责编制工作方案、规范指引、业务流程图等材料,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共享工作,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在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项目推进情况;负责贷款受理、审核、审批、面签、不动产信息交互等具体业务。

  (二)公安、民政部门。市公安局负责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婚姻信息核验,做好业务衔接与业务交互工作。

  (三)不动产登记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建立不动产数据接口,实现与公积金中心抵押登记信息线上传递;与税务部门进行流程对接,做好房地产交易相关税费申报的数据交互;负责抵押信息线上业务推行实施、流程优化,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四)住建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工作,共享网签备案信息;推动线上网签,实现电子网签合同在线推送,简化申请材料。

  (五)大数据部门。市大数据局负责做好技术平台和数据共享支撑,配合牵头部门及各责任部门,加快推进系统改造对接、数据资源共享应用等工作。

  (六)税务部门。市税务局负责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业务进行流程对接,优化房地产交易相关税费的申报缴纳流程。

  (七)人民银行。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负责提供征信数据查询通道,做好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相关银行的贷款业务指导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加强工作协同联动,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事项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推进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编制业务流程图、业务操作指南等。(2024年9月上旬完成)

  (二)实施阶段。按照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打通公积金、公安、民政、不动产、住建、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数据通道,完成业务系统对接优化。各相关部门持续做好日常运行保障工作,解决群众一站式办理贷款购房业务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线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服务窗口设置落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2024年9月底完成)

  (三)评估阶段。建立工作台账,广泛听取办事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收集汇总难点问题,定期检视优化业务流程,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提质增效。(2024年10月底完成)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合力集中攻坚,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业务交流,保障流程升级。各部门要强化业务沟通,全面贯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一体化流程,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增强窗口服务能力,确保业务办理规范、流程标准统一。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宣传解读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提高公众知晓度。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更新业务流程,提升服务体验。

  税 屋附件: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指南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8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新一批重点事项的通知》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落地实施,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二、工作目标

  重塑贷款购房办理模式,整合网签备案、信息查询核验、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等相关业务,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办,加强数据共享支撑,推动贷款购房流程再造升级,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一站式办理。

  三、服务对象

  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四、服务事项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等事项。

  五、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等。

  六、重要举措

  (一)加强部门协同,推进业务联办。完善跨部门协同联办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优化流程衔接。不断加强部门间交流,持续改进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加强信息与业务互联互通,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有效落地,为职工办理贷款购房业务提供更多便利。

  (二)应用电子材料,深化数据共享。围绕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等重点事项,多措并举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畅通部门间数据传输通道,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不断拓宽数据共享范围,扎实推进电子材料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精简业务申报材料,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办理。在线核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婚姻、征信、贷款次数等信息,推动一站式办理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不动产抵押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等相关业务,持续简化业务流程,畅通办事环节,加快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门办理”“一窗办理”。

  七、办理渠道

  (一)线下申请。申请人可以就近选择住房公积金营业大厅,在“一件事”服务窗口咨询办理。

  (二)线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爱山东”客户端,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专区,点击“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板块,根据系统提示操作;或进入“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站点,在“特色服务专区”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板块,选择“置业”栏内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办理。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