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2018-07-0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对部分涉及机构改革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是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1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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