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工程作业价外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03
摘要:  问题:我单位要盖一办公楼,包给一建安工程公司,由我方提供电梯及主材(沙子水泥等),付给对方工程款200万,我应如何代扣代缴其营业税?   答:吉财法[2003]255号文件规定:在建筑安装工程作业中与房屋...
问题:我单位要盖一办公楼,包给一建安工程公司,由我方提供电梯及主材(沙子水泥等),付给对方工程款200万,我应如何代扣代缴其营业税?

  答:吉财法[2003]255号文件规定:在建筑安装工程作业中与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不得从计税营业额中减除,主要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建筑屋内部的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等。

  《营业税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提示:您甲方提供的主材也应计入该建安企业的计税营业额中,计算缴纳营业税。也就是说,您应将您采购的电梯及主材的费用加上200万的工程款合计乘以税率3%计算得出您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