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地税函发[1996]110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6-05-17
摘要:鉴于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的房地产税法为五十年代初颁布的税种,操作性不强,各地执行口径不尽一致,鉴此,我省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税,依照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以及我省对房产税的补充规定执行。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川地税函发[1996]110号              1996-05-17

  税屋提示——
  1.依据川地税发[2010]34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10年3月29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川地税发[2007]75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经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19日起,本法规第二条废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964号关于涉外地方税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规定,现就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鉴于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的房地产税法为五十年代初颁布的税种,操作性不强,各地执行口径不尽一致,鉴此,我省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税,依照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以及我省对房产税的补充规定执行。

  二、[条款废止]外商投资企业房产税有关优惠政策,依照《四川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1996年5月17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