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榕地税政一[2001]38号 2001-02-09 税屋提示——依据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1号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2年5月1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2001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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