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最佳会计处理方案(1)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1-17
摘要:  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企业所得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缴纳的一种税。   (一...


  赞助支出 视具体情况而定         永久性差异                加
  与取得收
  入无关的
  支出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33%的比例税率。确定33%的比例税率可以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与企业目前的实际税负比较接近,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所得税税率接近,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接近。

  除税法规定33%的比例税率外,还考虑到规模较小、利润较少的企业,对这些企业实行优惠税率。例如,全年纳税所得在3万元以下的,减按15%的税率纳税;全年纳税所得在3-10万元的,减按24%的税率纳税。这两种优惠税率在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法规定和文件中,但没有写进所得税条例和实施细则中,以保持33%基本税率的一致性和严肃性。

  (四)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税收优惠和申报要求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根据税法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纳税人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并缴纳所得税。所在地是指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所在地,这样便于税务机关进行监督管理,也防止企业甲地注册、乙地经营,而到税负较低的地区纳税。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时限,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在年度终了后45天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并按税务机关的处理意见,履行向国家缴纳所得税的义务。

  3.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为了严肃税法,所得税条例规定了减免税的原则,即除法律、税收条例以及细则和国务院规定的减免税外,任何部门都不能擅自减税、免税。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对下列税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1)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


  此外,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4.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要求。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进行。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还是亏损,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进行清算时,应当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所得税条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报送纳税申报表后7日内必须缴清税款。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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