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发票管理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1-01
摘要:  一家经营废皮革的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属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向劳保手套生产厂家供应废皮革。近日,税收管理员发来通知,要求他们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要实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家经营废皮革的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属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向劳保手套生产厂家供应废皮革。近日,税收管理员发来通知,要求他们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要实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来该单位都是使用普通发票,购货方也可以抵扣,现在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要购置微机、打印机等,肯定增加成本,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开具的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回收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其销售废旧物资必须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打印‘废旧物资’字样。纳入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管理的回收企业,不得开具废旧物资普通发票。

  如果不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有什么问题吗?

  文件规定,凡年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必须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认定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而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凡违反规定对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要追究经办人和审批人的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向县级以上(含)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以下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其中第三项所列证件、资料内容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一般包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在银行或者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注册资金证明,生产经营场地证明,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须提供总机构确认为一般纳税人的文书(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税务机关批准证明复印件等),以及总机构确认为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其他有关资料。同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必须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购置微机和‘金税’专用设备,具体情况请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小规模回收企业怎么开发票?

  文件明确,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仍可开具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但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如购买方需要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开具有哪些具体要求?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抵扣有哪些规定?

  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按下列要求开具:税率栏填写零,税额栏填写零,其他项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开具规定填写。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购进废旧物资,取得废旧物资专用发票,须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认证抵扣,非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回收企业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推行工作于2007年5月底完成。凡纳入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管理的回收企业已领购但尚未使用的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予以缴销。2007年6月1日以后开具的非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非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应当在2007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并填报《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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