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发[1995]16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所属企业缴纳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5-04-24
摘要: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问题,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航总局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67号)延续执行一年。上述文件第三条,第五条规定实行就地缴库的企业,其纳税人与缴库地点应由当地国家税务局主管机关按规定予以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所属企业缴纳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国税函发[1995]169号               1995-04-24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问题,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航总局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67号)延续执行一年。上述文件第三条,第五条规定实行就地缴库的企业,其纳税人与缴库地点应由当地国家税务局主管机关按规定予以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

199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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