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税发[2004]13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4-09-27
摘要:大地税发〔2004〕136号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09-27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的税收管理,理顺货运发票信息采集与信息传递工作关系,明确市局各相关处室以及各基层局在此项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分工...

  (四)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负责此项工作所需软件的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负责地税系统发票信息采集、汇总、传递工作。基层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科室:信息科。

  (五)税务稽查处

  负责对不符的发票进行查处的工作。基层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科室:法制科、综合科。

  (六)基层征收管理局

  负责纳税人的认定、年审、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中介机构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货运发票数据的采集、整理、上报及管理工作。

  八、要加强自开票纳税人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市局相关处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自开票纳税人和中介机构的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将予以取消其自开票资格;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中介机构,将取消其代开票资格。各基层局应向自开票纳税人及代开票中介机构就管理事宜进行宣传,明确出现问题税务机关采取的相应措施。

  九、几点要求

  (一)各基层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主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基层局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确保此项工作管理到位、数据录入、传输准确无误。

  (二)市局及基层局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按照工作职能,各尽其责,不能推诿、扯皮。

  (三)要注意工作方法,加强对内对外的宣传培训,做好政策解答工作,不能激化矛盾,不能影响地税形象。

  (四)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的各项规定,市局各处室、各基层局及中介机构不准乱开政策口子。

  (五)对总局“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等相关文件及市局对此项工作的要求执行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局及各基层局应加强配合,各尽其责,在开展此项工作的同时,要兼顾正常的税收工作,不能顾此失彼,全面保证税收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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