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负责此项工作所需软件的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负责地税系统发票信息采集、汇总、传递工作。基层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科室:信息科。 (五)税务稽查处 负责对不符的发票进行查处的工作。基层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科室:法制科、综合科。 (六)基层征收管理局 负责纳税人的认定、年审、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中介机构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货运发票数据的采集、整理、上报及管理工作。 八、要加强自开票纳税人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市局相关处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自开票纳税人和中介机构的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将予以取消其自开票资格;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中介机构,将取消其代开票资格。各基层局应向自开票纳税人及代开票中介机构就管理事宜进行宣传,明确出现问题税务机关采取的相应措施。 九、几点要求 (一)各基层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主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基层局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确保此项工作管理到位、数据录入、传输准确无误。 (二)市局及基层局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按照工作职能,各尽其责,不能推诿、扯皮。 (三)要注意工作方法,加强对内对外的宣传培训,做好政策解答工作,不能激化矛盾,不能影响地税形象。 (四)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的各项规定,市局各处室、各基层局及中介机构不准乱开政策口子。 (五)对总局“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等相关文件及市局对此项工作的要求执行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局及各基层局应加强配合,各尽其责,在开展此项工作的同时,要兼顾正常的税收工作,不能顾此失彼,全面保证税收任务的顺利完成。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