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航运企业7月1日起可享增值税免税

来源:商报记者 作者:薛哲 人气: 时间:2014-07-02
摘要:  2014年7月1日开始,国内符合相关政策的航运企业就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了。   国家税务总局部门联合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可享受增值税税率为零的政策优惠...

  2014年7月1日开始,国内符合相关政策的航运企业就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了。

  国家税务总局部门联合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可享受增值税税率为零的政策优惠。

  按照财税〔2014〕50号,对其中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或加注国际客货运输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并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相关单位企业可持上述证书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手续。

    相关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