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减税降费新闻发布会(20190129)

来源:税务总局 作者:税务总局 人气: 时间:2019-01-29
摘要:时间:2019年1月29日 地点:总局机关二楼多功能厅 (主持人:税务总局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 为更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我们此次新闻发布会以落实减税

  时间:2019年1月29日

  地点:总局机关二楼多功能厅

  (主持人:税务总局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

  为更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我们此次新闻发布会以“落实减税降费”为主题,重点介绍2019年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特点以及税务部门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本次发布会邀请到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和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于耀财参加,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围绕上述主题进行提问。

  主持人:首先有请央广经济之声记者。

  一、央广经济之声: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仍面临较多困难,全社会对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呼声很高。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我想请蔡自力司长介绍一下,这轮减税政策出台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蔡自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在以前年度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举措基础上,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和更明显降费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更是强调“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推出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这是2019年减税降费的“先手棋”,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积极的社会预期,促进“六稳”具有重要作用。

  总体上看,这次新推出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主要体现了“三扩大三加力两统筹”的特点:

  “三扩大”:通过放宽标准,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投资初创科技企业优惠范围。一是进一步放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二是进一步放宽了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将年应税所得额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将从业人数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统一提高至不超过300人;将资产总额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统一提高到不超过5000万元;三是进一步放宽了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将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提高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提高到均不超过5000万元,与新的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标准保持一致。

  正是通过以上优惠范围的“三扩大”,这次新政更彰显了普惠性减税。

  在放宽标准、扩大优惠范围的同时,新政采取“三加力”措施,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第一个“加力”是增加相关优惠税种。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的同时,最高可以按50%比例减征6个地方税种和2个附加,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种增加后,税收优惠覆盖了小规模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税种。第二个“加力”是实行减半再减半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可以再减半;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优惠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和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分别降至5%和10%。第三个“加力”是叠加享受优惠政策。已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及附加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叠加享受本次地方新出台的减征优惠。例如:某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向个人出租住房的房产税原适用的优惠政策是减按4%的优惠税率征收。如果所在省确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减征比例为50%,政策叠加享受后,可在减按4%优惠税率征收的基础上,再减征一半,实际按2%的税率征收。

  正是通过以上“三个加力”,这次新政更彰显了实质性减税。

  “两统筹”:一是统筹考虑了各地实际情况。6个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的减征优惠,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因需施策。同时,为弥补因大规模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二是统筹考虑了新老政策衔接。根据国务院新出台的政策,税务总局在相关公告中就如何做好新老政策衔接适用的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比如,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含金量”提高,考虑到一些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能会有按规定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诉求,专门将2018年底到期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规定再延长一年,延期至2019年底。又如,考虑到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对跨地区经营按原规定需要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明确只要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则无需预缴税款。此外,还对新纳入免税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等问题,本着最大程度便利纳税人的原则进行了明确。这些都有利于政策在实施中实现简明易行好操作、新老衔接更便利。

  主持人:好的,感谢蔡司长,接下来请下一位记者提问。

  有请中国国际电视台记者。

  二、中国国际电视台:我这个问题想问一下蔡自力司长,请问围绕中国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中国税务部门目前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确保企业充分享受到减税降费红利?

  蔡自力:谢谢您的提问。税务部门已将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2019年税收工作的主题,作为一项必须扛牢抓实完成好的政治任务,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努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应该说,文件的出台对我们税务部门来讲只是一个开始。从1月17日政策文件出台到2月份首批纳税人申报仅有半个月的准备期,需要同时完成征管操作文件制发、核算方案部署、征管系统升级以及对纳税人的全面培训辅导等一系列准备工作,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困难很大。税务部门正加班加点抓紧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纳税人在新春佳节来临之前享受到政策“红包”:

  一是迅速建立组织领导机制。目前,税务总局和36个省级税务局均已经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策制定、征管核算、督察督办、服务宣传等专项工作组,并采取集中办公方式开展工作,畅通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协同高效的信息联络渠道,制定了减税降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各项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密集出台系列文件。在积极配合财政部研究出台了小微企业普惠性财税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按照简明易行好操作的要求,税务总局及时出台“4+1”系列征管文件,即同步出台了4个税收征管配套公告,细化了执行口径,简化了征管流程,优化了表证单书;出台了1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综合性抓总文件,明确了重点任务,细化了落实要求。

  三是抓紧实施培训辅导。税务总局已于1月25日采取“一竿子贯到底”的方式,召开了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参加的减税降费工作动员暨培训视频会,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同志在动员部署中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将落实减税降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对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口径、减免税统计核算方案进行详细解读,既层层压实各级税务机关责任,又确保税务人员吃透政策精神。各地税务部门正在迅速组织开展针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努力做到既点对点精准辅导,又百分百全覆盖;既面向企业财务人员,又涵盖企业法人;既有税务机关组织的直接培训,又发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既培训政策实体内容,又辅导办税流程、申报表填报等程序内容,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减免税优惠。

  四是持续优化征管服务。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离不开便利高效的征管服务保障,税务部门正在大力推进金税三期系统升级,完善统计核算功能,优化电子税务局,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深入研究便利纳税人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举措,主要包括尽快实施扩大税收优惠备案改备查范围、加快税务证明事项清理、推进涉税资料清单管理等,以更高的便利度换得纳税人更好的满意度、更强的获得感。

  五是加强减税政策统计核算分析。加强统计核算分析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环节,税务总局已制发减税政策统计核算工作方案,从统一各层级、各地区、各税种、各政策的统计核算口径开始,建立包括申报数据采集、审核校验、汇总上报、核算分析等在内的自上而下、整齐划一、清清爽爽的统计核算分析体系,为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减税降费成效奠定坚实基础。

  六是统筹督查考评压实责任。税务总局将以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主动配合外部监督,同时,组织开展综合性工作督查,把严的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内部监督,并将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行为,将依法依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最严肃的纪律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得到最严格的贯彻落实。

  主持人:谢谢蔡司长,接下来请下一位记者提问。

  有请光明日报记者。

  三、光明日报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光明日报记者。刚才蔡司长介绍了减税降费落实工作的整体部署。我想请于耀财副司长介绍一下,在具体的方便纳税人申报方面,税务部门主要做了哪些工作?纳税人需要注意哪些新情况?

  于耀财:为确保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更好地落地生根,税务部门从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的角度出发,采取了一系列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办税效率的举措,力求以更多的办税便利促进纳税人更好享受政策红利。这些便利化措施都体现在税务总局已发布的相关公告和正在进行的征管信息系统调整之中,既有基于所有税种减免的普适性便利,也有基于不同税种减免的针对性便利措施。

  总体来看,这次普惠性政策的普适性便利主要体现为“三个无需”和“三个自动”。“三个无需”是指: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均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三个自动”是指凡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项目填写完整,信息系统就可以自动帮助享受减免税优惠:一是自动识别。系统根据纳税人填报的信息,自动识别和提示纳税人是否可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二是自动计算。系统根据识别情况自动计算纳税人的可减免税金额;三是自动成表。系统可根据纳税人填报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

  在普适性便利的基础上,不同税种的减免还各有一些既增便利又具实惠的措施安排,主要体现为4个方面:一是该选择的可以选择。比如,在增值税方面,针对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可能有些月份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按季计算可能未超过30万元的情况,允许纳税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根据自身实际在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纳税方式上变更1次;二是该调整的可以调整。比如,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按月预缴的企业,如果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统一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从而有利于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三是该延续的可以延续。比如,在增值税方面,对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免税标准提高后,依然可以使用现有税控设备继续开票,不需要办理缴销手续;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前期已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同样还可以延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四是该抵减的可以抵减。比如,在增值税方面,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如发生销售不动产行为,在办理申报时,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录入当期所有应税销售额,并根据扣减不动产销售额的余额,帮助纳税人判断是否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地方税减征方面,考虑到各地出台政策的时间不一,且可追溯至1月1日起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申请退税或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从以上这些方面可以看出,这次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不仅政策实打实、硬碰硬,而且操作也切实可行、简明易行。税务部门一定会千方百计用实实在在的便利度,为企业和人民群众增添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主持人:谢谢于司长,接下来请下一位记者提问。

  有请凤凰卫视记者。

  四、凤凰卫视记者: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离不开优质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请问于耀财副司长,税务部门下一步将推出哪些举措为减税降费工作保驾护航,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

  于耀财:2019年,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取得实效,税务部门将以“新税务·新服务”为主题,连续第6年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并重点突出对小微企业的纳税服务,努力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理解和便利享受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一是持续做好纳税服务咨询。畅通电子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等服务渠道,耐心细致地做好针对小微企业的政策宣传解读、咨询辅导等服务工作;二是建立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对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纳税人反映的有关税收优惠诉求,主管税务机关将当场受理、专人跟踪、仔细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开展服务需求专项调查,全面掌握小微企业等各类纳税人服务需求和意见建议,并有针对性地优化服务措施;四是切实加强服务力量,税务总局专门设立小微企业服务处,各省税务机关也将指定专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集中受理和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涉税诉求;五是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借助涉税中介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力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志愿服务,拓宽减税降费工作宣传辅导和诉求反映渠道;六是根据下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和社保费费率的要求,不断充实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便利化服务措施,打好政策惠民和服务便民的“组合拳”,让纳税人和缴费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和办税便利的双重获得感。

  付树林: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税收新闻发布会问答环节就到这里。

  下一步,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持续推进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加快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我谨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向关心支持税收工作的各位新闻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愿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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