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突出“五个创新” 更新税收征管理念 针对纳税人数量急剧增长,经营方式不断变化,征纳双方信息、人力资源不对称的现实情况,我们努力改变以往层级过多、以审代管、固定管户、高度集权、平均用力的传统的、粗放式的管理体制机制,整体规划和统筹优化服务、依法征管、加强监督的工作,以提高纳税遵从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目标,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和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大力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科学分类税源,突出管理重点,再造业务流程,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夯实征管基础,强化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内外协作的一体化联动机制,完善创新税收征管模式。 科学分类税源 我们将科学分类税源作为实施风险管理,抓住管理重点,实施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步骤。按照税收收入规模、行业等标准,重新分类重点税源企业和一般税源企业。 按照规模将占税收收入比重84%以上、户数占2.65%以下的纳税人作为重点税源企业,集中由重点税源部门进行监控评估。 将其他纳税人作为一般税源,按照行业、特定业务集中由一般税源监管部门实施监控评估。 由个体税源管理部门依托社会治税机制,集中管理零散税收和个体双定业务。 优化征管资源配置 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风险管理流程环节设置专业职能部门,“户籍管理”与“审批核查”、“日常检查”、“监控评估”职能分体运行,将内容、功能、目的、标准、方法、责任各异的各项专业职责实行部门的外分,根据税务干部不同的素质特点和能力,实行各类专业人才的集中使用。 推进征管实体化。除了推行全市同城通办业务,优化对纳税人的服务外,我们还将同城通办作为征管实体化的切入点,2009年5月在五市国税局普及同城通办业务,2010年4月五市国税局全部设立直属的办税服务厅和重点税源、审批核查(兼征管检查)等部门,使之转变为征管实体,直接进行税源管理。2011年5月,实现青岛全市范围内的同城通办,下一步将占税收50%以上的重点税源监控、高等级风险应对、跨区域纳税评估协同等具体任务上收由市局直接进行。 实施流程再造 我们将税收业务按照属性、流向的不同分为“纳税人发起(依申请)”、“税务机关发起(依职权)”两类。一方面,将纳税人发起事项的受理职能前移,全部以办税服务厅为主办理,大力减少行政审批、简化流程、简并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在提高服务和管理效率的同时,缩小权力的弹性空间。另一方面,对税务机关发起的现场核查、评估检查等事项进行规范,按照风险管理的理念,强化事前信息比对、案头分析,细化现场操作流程、标准和文书,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和制约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努力维护纳税人权益,减轻纳税人负担。 构建风险管理工作体系 在按照风险管理理念进行机构职能体制、流程机制创新的同时,我们不断强化操作层面的工作体系。 推行基于纳税申报的全面评税制度。从改进纳税申报制度、税收行政审批制度入手,进一步厘清征纳双方的责任,将主要精力和资源转移到税源监控上。 制定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形成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监控评价的闭环流程。建立了静态(信用)、动态(监控)信息相集合的风险特征库和指标集,不仅监控纳税人自身的信用记录,还将风险监控向违法违章纳税企业中的关键人及其关联企业延伸。针对五个风险等级,分别运用优化服务和降低成本、纳税辅导和风险提醒、持续监控和纳税评估、评估检查和反避税、完善制度政策等应对措施。同时,建立纳税遵从度、税收风险状况监测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工作的监控考核,始终把握税收风险的重点和动态,推动税源专业化管理持续改进。 2.1.4 实行“六个集中” 根据税源分类管理、征管资源优化配置和规范征管程序的需要,我们在所属各区市基层局重点实施了“集中办理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集中审批核查、集中户籍管理、集中监控评估重点税源、集中按行业及特定业务监控评估一般税源、集中风险分析应对”,以集约化推进专业化。 集中办理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 办税服务厅集成网上办税平台、服务窗口、12366、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种服务功能,集中办理、反馈从纳税人第一次到国税部门咨询到纳税人办理注销的全过程业务。 归并办税服务厅岗位,将原来8类窗口整合为两类,简化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流程和标准,落实主动告知、首问责任制和“一窗式”服务,并推动国地税局征管、服务资源整合,探索推进办税服务大厅“一厅两用”联合办税模式。 管理环节前移,按照流程再造的理念,将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迁移等33项业务前移到办税服务厅作为即办事项;依托信息手段,简化税务登记迁移业务操作,取消清算、检查、局间传递,改为即办事项;对申请注销的纳税人从以往的逐户检查改为首先在办税服务厅通过注销风险疑点软件筛查,73%以上的纳税人可以当场办结。 集中审批核查 在大力精简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将原先税源管理部门后台办理的审批业务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的基础上,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必须进行实地审核的重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受理资料后当场向纳税人出具限期办结的回执,集中交由专事实地核查工作的税政部门办理。税政部门作为办税服务厅的支持部门,严格按照税收业务规程的时限要求办结。 集中户籍管理 分设“户籍管理”和“监控评估”岗位,将户籍事务集中在专门的户籍管理部门开展,强化日常事务管理,集中精力做好宣传辅导、信息采集、催报催缴等工作。将租赁柜台、专业市场等零散税收的户籍管理集中交由个体税源管理部门负责。 户籍管理部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作,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强化税基管理,进而保证监控评估部门集中人力和精力强化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促使户籍管理、监控评估的专业化。 集中评估重点税源 健全重点税源税收风险监控分析模板,建立事前预警防范和直接应对处置重大风险的工作机制和专业队伍;专设重点税源管理部门,成立监控评估专业小组,与重点税源纳税人建立征前合作关系,推动其建立税收风险自控机制,并重点监控评估税收收入、核算方式等涉税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重点税源。 集中按行业及特定业务评估一般税源 专设一般税源监控评估部门,主要依托税、企、社会三方信息,按行业和特定事项对一般税源进行监控。 加强重点行业管理。市局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监控评估工作模板,提供信息支持;基层局根据本地税源结构不断完善一般税源的行业分类,突出实施对重点行业的监控评估。 强化特定业务管理。重点利用第三方信息和协税护税机制,加强对股权转让、大项目、减免税、反避税、出口退税等重点事项的监控。 综合风险监控。根据纳税遵从风险综合监控情况对风险等级较高的一般税源进行监控评估,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特定业务的监控评估提供补充和支持。 集中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 由征管部门集中开展信息分析,定期讲评征管运行状况、发布风险阈值,并实施专业评估。 市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根据风险级别和任务统筹规则,组织基层局征管部门按照项目制实施专业性纳税评估,并直接组织力量处理复杂、重大的风险事项。 基层局征管部门在分解落实上级部署评估任务的基础上,直接开展本级专业性评估,并组织各税源管理部门结合日常税源监控情况,统一组织落实纳税评估任务。 2.2纳税遵从风险管理流程 我们的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参照以下风险管理模型: 2.2.1我们的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分工 我们的征管部门根据风险识别的需求牵头组织纳税人报送信息、社会举报信息、税务机关采集信息和第三方税源建设信息的采集。 收入规划和核算部门负责相关的宏观经济信息数据的采集。 税种管理、国际税收和法规部门负责收集税收政策运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等方面的信息。 纳税服务部门、户籍管理部门采集和维护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入库、行政审批信息相关数据的采集、维护工作。 各基层局的审批核查、评估、检查、法规等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在确保录入的工作信息完整、准确的同时,负有核对、采集、修正或提请修正所接触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涉税信息的职责。 信息采集内容 纳税人发票信息采集。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比对和信息采集;在所有使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中推行网络发票系统和信息防伪技术,并以税控收款机的推行作为补充。同时,加大发票信息采集和整合应用力度,为车购税征收、收入申报比对和农产品收购、修理修配、产业链监控等提供了有力支持。 通过网上办税平台采集纳税人申报、抄税、认证信息,财务报表、代理机构鉴证报告等数据。 我们的反避税部门和国际税收部门依据税收协定和信息交换协议,从外国税务机关获取的跨国税收信息。 我们通过财源建设平台获取了几十个部门,近百项外部信息。 2.2.2我们的风险识别方法 我们的税收风险识别包括从区域、税种、行业以及变动趋势等维度进行税收风险的宏观识别,也包括从具体纳税人的收入、抵免以及发票使用等维度进行税收风险微观识别。我们建立了静态(信用)、动态(监控)信息相集合的风险特征库和指标集。 我们识别税收风险的主要方法分为三类,一是税收能力估算法(也称为纳税能力估算、税收流失估算、征收率估算),即应用各种数据和方法估算一定的经济量、经济结构和既定的税收制度决定的潜在的、最大的税收能力,与实现的税收收入数据比较,查找某地区、某税种或某行业税收征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变动趋势;二是关键指标判别法,即通过一些关键指标的纵向或横向比较,分析其异常变动及发展趋势发现某地区、某税种、某行业或某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三是针对具体税收案件制定的税收分析模板。 我们每年提取纳税人的申报资料、财务数据和同行业的纳税人业务数据进行对比(国内和国际收入总和),同时使用下列条件对纳税人进行风险筛选,确定纳税人的风险类别。风险筛选条件: 纳税人过去的税务遵从行为; 纳税人的税务风险管理及内控程度; 纳税人同期的经营业绩与税务利润相比较及同行业之间的相关数据对比; 依据我们的行业细分,分析其行业特点、经营特点及其相关的遵从税收风险; 借助税务系统内部和第三方信息进行信息比对。 2.2.3我们的风险评定方法 我们通过建立科学客观、切合实际的税收风险量化标准,对税收风险进行计量、排序。税收风险的大小以税收风险积分表示,以不遵从行为的严重程度即强度和税收风险发生概率为主要评价因素。 税收风险分为五级,一级最低,五级最高。 其中一至四级税收风险依据积分值由小到大进行排序,积分值越高,风险越大。依据综合积分由大到小,从风险积分值较高的纳税人中选取一定比例,评定为四级风险纳税人;风险积分值处于一定比例之间的,评定为三级、二级风险纳税人;其余纳税人,评定为一级风险纳税人。 在一至四级分类基础上,对于特定类别(如行业、特定事项)、区域的纳税人出现群体性税收风险,且分值达到或高于三级风险标准下限的纳税人达到同类纳税人一定比例以上的,列为五级风险。 为了保证风险识别监控的完整性、全面性、公平性,我们每年还会按分布规则随机选取一定比例的该级别纳税人进行评估,以检验现有风险防控体系,发现潜在新风险点和识别、评定、应对方法,充实风险特征库、指标体系和应对知识库。 2.2.4我们的风险应对策略 我们应对税收风险的策略是根据风险评定的结果,结合重点税源、一般税源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方法。对重点税源主要致力于与其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其建立内部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同时以风险管理团队的形式应对宏观政策、外部经济环境、经营内容和方式出现重大变化,或者经营收入、税收收入出现较大波动的重点税源可能出现的遵从风险。对一般税源则是构建以行业、特定事项、纳税信用管理为主体的风险防控机制,实行遵从风险的箱体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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