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解读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2-10-25
摘要: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登录“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

  主持人:今天我们邀请到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崔金发总会计师,货物和劳务税处赵戈副处长等业务权威人士,做客本期“在线访谈”,为您现场宣传讲解《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内容,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

  主持人:欢迎各位嘉宾做客本期访谈。

  崔金发总会计师:主持人你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通过这个平台与广大纳税人进行交流。

  主持人:崔总,请您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和现实意义,好吗?

  崔金发总会计师:好的。今年7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我国流通产业仍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网络布局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均衡,集中度偏低,信息化、标准化和国际化程度不高,效率低、成本高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意见从降低流通环节费用,加大土地、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法律法规等方面明确了多项支持流通产业发展的措施。意见中特别提出,要减轻流通产业税收负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此次财税部门出台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就是意见中提到的相关政策措施的细化和落实。

  崔金发总会计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是继蔬菜免税政策之后又一重大举措,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鲜活农产品流通环节,旨在进一步降低日常生活必需品的税收负担,降低百姓生活成本,惠及民生。据测算,此次对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税的规模全国约为每年40亿元。

  主持人:请您简单介绍一下《通知》中都有哪些内容?

  崔金发总会计师:《通知》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崔金发总会计师:二是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崔金发总会计师: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主持人:请问根据《通知》规定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赵戈副处长:根据《通知》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这项优惠政策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单位和个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必须符合《通知》所列的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蛋产品范围,二是其经营性质必须是批发、零售,两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单位和个人从事鲜活肉蛋产品加工,如鲜活肉产品的屠宰、分割和鲜活蛋产品的蛋壳、蛋液、蛋黄分离等加工业务不属于批发、零售业务,是不能享受免税政策的。

  主持人:请问根据《通知》规定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应到哪级税务机关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赵戈副处长:根据《通知》规定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收优惠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时应提供书面申请和《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主持人:刚才崔总介绍涉及抵扣进项税额方面的规定,请您详细介绍一下根据《通知》规定,农产品抵扣政策方面有什么变化?

  赵戈副处长:《通知》下发之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取得的销售发票或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农产品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可按销售发票或者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赵戈副处长:《通知》下发后,抵扣政策有所变化。《通知》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根据这条规定,《条例》提到的销售发票,应仅限于上一环节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除此之外的销售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主持人:谢谢崔总和赵处长的介绍!下面,我们关注一下网友的提问。

  腾飞:1、我公司是生产加工农产品的企业,到外地购买农产品。出售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到当地税务能免费代开发票吗?开发票都需什么手续?2、本次文件只涉及批发和零售企业,具体免费政策是怎样规定的?比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的区别。

  嘉宾:1、按照现行法规的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相关材料和身份证明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具普通发票。由于普通发票的管理权限属各省级税务机关,所以到辽宁省以外的地区申请代开具普通发票需携带的相关资料请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系确认;2、免税政策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网友:我开了一个食品商店,经营范围就是蔬菜、肉蛋禽、水果等,符合上述你说的情况,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嘉宾:根据《通知》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由于水果没有优惠政策,您在享受此优惠政策时,应将鲜活蛋产品与各类水果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否则不得享受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网友:肉蛋产品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后,作为我们购进鸡蛋取得的普通发票,还可以抵扣吗?

  嘉宾:根据《通知》规定,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现在企业购进农产品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网友:领导你好,我单位现收购活牛,屠宰完经过分割后销售的牛肉免税吗?

  嘉宾:免征增值税仅限于批发和零售企业,收购活牛后,屠宰、分割、销售牛肉的业务不属于批发、零售,不享受优惠政策。

  网友:请问,进口冻藏牛羊肉的增值税免吗?

  嘉宾:进口税收由海关负责,具体详情请向海关咨询。

  网友:我公司从事销售冻品牛肉,从10月1日起,是否进货发票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个体开的发票可以入账吗?

  嘉宾:销售方享受免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购进业务只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个体工商户开具的发票可以入帐。

  网友:我单位销售牛肉也有羊肉,牛肉是收购活牛屠宰分割的,羊肉是直接购进的成品,羊肉免税,牛肉不免税,那给客户开发票时我该如何开呢,用什么形式的发票呢?谢谢。

  嘉宾:羊肉免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牛肉不免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网友:个体定期定额户,无建账能力,经营鲜活肉蛋又销售其他应税货物的话,文件要求分别核算,我都没有建账能力,是否就意味着我享受不到免税政策?

  嘉宾: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网友:收购活牛,屠宰完经过分割后销售的牛肉为什么不算批发零售?那算什么呢?

  嘉宾:收购活牛屠宰、分割属于加工业务,不属于批发零售业务。

  网友:领导你好,我公司批发牛肉,我想问一下原来遗留的库存怎么处理?增值税没有留抵,现在怎么办?

  嘉宾:目前,还没有关于此问题的规定,库存进项税额暂不做处理。

  网友:我单位销售牛肉还有羊肉,牛肉是收购后分割的,不免税,羊肉是进的成品,免税,那么我单位在开销售发票时该使用那种形式的发票呢?

  嘉宾:批发零售鲜活肉产品的业务免征增值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业务征收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网友:今天我单位客户打电话来说,要0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能开具吗?

  嘉宾:免征增值税的业务可以开具0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网友:对于购买方来说,税率改成为零,价格会受影响么?

  嘉宾:价格中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网友: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收购活牛屠宰、分割属于加工业务?!领导,我最后是卖牛肉啊,是销售产品,而且牛和牛肉都是我自己家的,没有委托方,怎么能算加工业务?

  嘉宾:前述“加工业务”是指生产加工业务,此类业务不属于批发零售业务。

  网友:蛋类包括咯咯哒等“高价”蛋类么?

  嘉宾:包括。

  网友:你好,我单位是直接销售进口牛羊肉冻品的,如果我们十月销售前期库存,且没有进项留抵,用交税吗?

  嘉宾:目前没有相关规定,销售按免税处理。

  网友:零售企业购进了猪样肉类销售,如果现在是零税率,那么成本是不是也上涨了呢?

  嘉宾:零售企业销售鲜活肉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成本不会上涨。

  网友:我公司如果享受免增值税,那么我公司可不可以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嘉宾:享受免征增值税,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友:也就是说屠宰场卖出的肉要交增值税,下家的批发、零售商免增值税,那么批发零售商的进项税不能抵扣了?

  嘉宾: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批发零售企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网友:领导好!享受此政策的纳税人是不是需要到主管局进行备案才可享受?

  嘉宾:根据《通知》规定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收优惠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时应提供书面申请和《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网友:我是生产盒饭的企业,现在销售方销售肉蛋可以免征增值税,不可以再对外开具专用发票,那么作为我销售企业,还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嘉宾:没有优惠政策。

  网友:如果我单位享受免征,销售给下家,他不享受免征,我可不可以给他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我公司不做抵扣,全额实现销售?

  嘉宾: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持人:本期访谈就进行到这里了,感谢嘉宾们的解答和广大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见。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