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海关价格磋商通知书》应该怎么办

来源:海关总署 作者:海关总署 人气: 时间:2021-04-07
摘要:企业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与海关进行磋商的,视为其放弃价格磋商的权利,海关可以直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第213号令, 以下简称《审价办法》)规定的方法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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