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发[2006]4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实行免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2-23
摘要:对属于“通知”第一条所列海关商品代码范围的出口货物,凡在“通知”的附表中列明的,请在2006年3月底前按“通知”要求办理,未在“通知”的附表中列明的,请各局在认真调研,严格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市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实行免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发[2006]49号           2006-02-23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实行免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依照执行。

  对属于“通知”第一条所列海关商品代码范围的出口货物,凡在“通知”的附表中列明的,请在2006年3月底前按“通知”要求办理,未在“通知”的附表中列明的,请各局在认真调研,严格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市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06年2月23日

标签: 批发和零售业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