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系统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备案流程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11-03
摘要: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备案是指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

  一、标题:

  林业系统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备案

  二、业务概述: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备案是指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具体包括:

  (29)林业系统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0129913)

  三、政策依据:

  暂时没有

  四、办理部门:

  暂时没有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暂时没有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暂时没有

  七、办理地点:

  暂时没有

  八、应提供资料: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九、办事程序:

  暂时没有

  十、告知文书:

  暂时没有

  十一、其他说明:

  暂时没有


  2008年9月份之前的规定——

林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

  一、业务概述

  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1)收入明细资料

  (2)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的企业应报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企业应于年度申报前申请减免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办结时限:县、区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减免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地市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查验资料

  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

  2.审核

  (1)接收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印章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2)纸质资料不齐全、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正确录入《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同时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CTAISV1.1)交纳税人。

  3.转下一环节

  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案头审核

  通过系统调阅以下信息:

  (1)企业营业执照登记信息

  (2)税务登记信息

  (3)纳税申报表信息

  (4)财务报表信息

  2.实地审核

  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税务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在案,制作调查报告。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核结果和审核权限,根据审核权限签署意见,将签署意见的《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送达纳税人,相关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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