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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废止。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购置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符合2008年版优惠目录规定的,仍可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财税[2018]84号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附件: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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