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函[2013]527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电网公司增设单联卷式冠名发票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8-01
摘要:近接《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电网公司增设卷式单联冠名发票的请示》(穗国税发[2013]137号),反映广东电网公司目前使用的平推式单联冠名发票无法在下属各营业厅自助缴费终端打印。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电网公司增设单联卷式冠名发票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国税函[2013]527号      2013-08-01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电网公司增设卷式单联冠名发票的请示》(穗国税发[2013]137号),反映广东电网公司目前使用的平推式单联冠名发票无法在下属各营业厅自助缴费终端打印。为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经研究,省国税局同意广东电网公司提出的申请,在使用平推式单联冠名发票的基础上,增设单联卷式冠名发票(票样见附件),以解决广东电网公司下属各营业厅自助缴费终端打印发票的需要。有关发票印制、数据报送保存等问题,请按照《关于广东电网公司使用单联式冠名发票的通知》(粤国税函[2011]943号)规定执行。

  附件: 票样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