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府[2006]107号 2006-10-13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发[2006]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决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利益,为构建和谐广东作出积极的贡献。我省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将于近期下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06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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