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税函[2008]141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度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5-04
摘要:自2008年1月1日起,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增值税预征率为0.8%。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度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8]141号       2008-5-4

荆州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的增值税征收管理,省局组织对该单位2007年增值税进行了清算。经研究,现将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如下:

  自2008年1月1日起,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增值税预征率为0.8%。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0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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