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案[2022]210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1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6-02
摘要:深圳市则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供应。同时,计划在“十四五”期间供应公租房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20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8万套(间),通过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应届毕业生阶段性住房困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1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人社案〔2022〕210号     2022-06-02

韩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广东省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和人才引进补贴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州市政府、深圳市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广东省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和人才引进补贴力度问题的关注。近年来,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高校毕业生人数屡创新高等因素叠加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复杂。我省始终高度重视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连续三年以省政府名义实施高校毕业生攻坚行动,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痛点堵点问题,扩大岗位供给,促进精准匹配,提升就业能力,强化兜底帮扶。今年5月,我厅组织开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深调研”,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调研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一、广东省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和人才引进补贴相关工作情况  

  (一)夯实顶层设计基础,加大对人才工作资金保障力度。广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对包括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内的人才工作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积极统筹财力支持人才队伍引育。一是积极筹措人才工作保障资金。省财政专门设立科技创新战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各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实施,其中2022年省财政安排科技创新战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9.75亿元。人才工作资金纳入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程序,落实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发展政策。广州市2021年预算安排高层次人才经费2.05亿元,实际支出1.98亿元;2022年预算安排3.1亿元。二是不断优化投入方式。省在加大财政人才资金投入的同时,不断优化投入方式,使财政资金投入更加匹配人才政策目标,更好发挥财政人才资金效益。大力支持引进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对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优惠的补贴政策。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连续稳定的支持更加有利于高层次人才统筹利用创新资源,安心创新工作,开展自由探索。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铺开,深圳市人才政策同步“迭代升级”,从过去的依靠政策比较优势吸引人才向依靠优良的环境和文化集聚人才转变。对2021年9月1日后新引进入户并在深圳全职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10万元。与此同时,深圳市加大应届毕业生来深就业创业扶持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或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符合条件的可申领3000元基层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可领取每人1000元的招用补贴和最长2年的社保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来深创业,符合相应条件的,根据其创业不同阶段,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场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以及创业担保贷款等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

  (二)扩大各类岗位供给,稳定应届大学生就业创业。广东省始终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首位,连续三年实施高校毕业生攻坚行动,每年提供政策性岗位超过20万个,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截止5月27日,2022届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为57.9%,同比高4.19个百分点。一是稳定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政策性岗位供给。保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规模稳定,每年提供8万个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联合省国资委实施国有企业就业引领计划,国有企业每年招收高校毕业生4万人以上。二是引导民营企业发挥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实施民营企业就业支持行动,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民营招聘“1+1”行动,每年组织发动民营企业提供优质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5万人以上。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落实最长2年的社保补贴政策。三是加大基层岗位开发力度。鼓励引导高校毕业到基层工作,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规模在3000人左右。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今年计划招聘社工14800名。全省每两年开发1000个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对困难毕业生进行兜底安置。四是扩大升学和参军入伍规模。扩大升学招生计划和科研助理招录规模,今年计划共吸纳至少14.8万名应届毕业生。实行一年两招,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五是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将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提高至500万元。优先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场租减免等政策优惠。举办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举办广东“众创杯”大学生启航赛,为获奖项目提供5-20万元资助及资源对接等配套服务。

  (三)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入户政策。一是进一步降低人才户籍准入条件。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24号)等政策文件,大幅度降低城市入户门槛,放宽户口迁移条件,实现城市户口迁移政策差别化调整,明确全面放开放宽包括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在内的8类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在我省落户的人才,其直系亲属可以办理投靠落户,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加强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服务保障。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6〕73号)部署要求,省公安厅配合省人才办等部门制订相关政策,允许博士和博士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其迁移入户,在各级人才市场设立博士和博士后集体专户。三是实施高层次人才落户5日内办结措施。2018年12月12日,我省对外发布广东省公安机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18项举措,为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在大湾区享受相关政策优惠提供便利服务。其中,对于珠三角9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签发准入迁入证明。2020年以来,仅省直及中央驻穗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就引进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入户广州7258人。其中,博士822人,硕士2961人,本科3475人。四是优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人才落户程序。2022年3月,省公安厅制定下发《关于集体户内居民办理迁出时免提交集体户口首页有关材料的通知》,进一步精简集体户内居民办理迁出市(县)外、市内迁移、市外迁入等业务所需材料,便利集体户内居民(主要是针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人才市场集体户居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举措,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安居工作。一是优化政策体系。为进一步解决好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2020年11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团省委印发《关于开展“青年安居计划”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保障服务行动的通知》,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海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提出加大货币补贴与实物保障,通过推政策、用政策、扩政策、搭平台、促创新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助力解决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新就业无房职工、青年人住房问题。依托12355青年之声平台搭建“青年安居”信息查询系统,动态更新各地住房政策,发布公租房、人才房等保障性住房资讯及申报方式。广州市在制定出台《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同时,每年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资金,其中2021年安排公租房建设资金约10.5亿元、公租房租赁租金补贴1.94亿元、公租房维护管理4.53亿元以及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资金3.65亿元等。深圳市于2022年3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衔接,优化调整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二是穗深两地创新保障措施。广州市针对不同人群分类施策:一方面向中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支持。市本级人才公寓面向市级高层次人才、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等五类人才供应。政府人才公寓以区主导筹集、建设为主,区筹建的人才公寓面向区认定的人才供应。荔湾、南沙、黄埔等区已出台相关制度,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区级人才公寓,同时各区可根据需求在制定区人才公寓政策时研究考虑对高校毕业生申请人才公寓的政策优惠。用人单位自行建设筹集人才公寓的,原则上向本单位的人才供应。另一方面向青年人才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年,广州市印发《广州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力争通过存量房源整租运营、“工改租”、“商改租”等方式,在“十四五”期间筹建6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深圳市则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供应。同时,计划在“十四五”期间供应公租房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20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8万套(间),通过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应届毕业生阶段性住房困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围绕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实际需求,在产业引才、环境聚才、服务留才上做好文章,不断提升我省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吸引力、向心力。

  (二)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稳定。出台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全力稳定毕业生就业局势。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项目、升学入伍等政策性岗位增至28.3万个,在2021年基础上增加近4万个。继续实施民企招聘“1+1”行动,鼓励引导每家规上民营企业拿出1个以上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年全省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2000场以上。针对疫情影响,加大线上招聘频度力度,推广运用“直播带岗”“隔空送岗”“视频面视”等有效模式,促进“云匹配”。举办“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大学生启航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为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等岗位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深入实施国家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发国有企事业单位、知名民企等各类见习岗位约6万个。统筹利用公益性岗位等进行兜底安置,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100%实现就业。开展就业权益保护行动,简化就业手续,取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毕业生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这“两个环节”,鼓励受疫情影响地区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实行网上签约;对延迟离校的适当延长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积极推进体检结果互认,使毕业生求职就业更便捷。力争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年底前达90%以上。

  (三)继续加强对各地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引导各市开展“青年安居计划”,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住房保障。支持各地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人才购房补贴的相关政策细则,按照分层分类原则,通过提供购(租)房补贴、人才住房等方式为引进人才提供保障。鼓励各市探索为创新创业人员提供集居住空间、工作空间、实验空间、交流空间于一体的长租型多功能人才住房。

  (四)广州市将继续加强调研和论证,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市相关人才支持政策,持续抓好人才服务工作落实,提升人才服务工作质量,积极利用现有支持政策,科学合理安排资金,在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精简办事材料等方面发力,完善户政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线上线下服务体验,进一步延伸人才服务链,提升群众对人才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五)深圳市将坚持落实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按照中央及省部署要求,以先行示范区的担当和标准,在产业引才、环境聚才、服务留才上做好文章,不断提高城市人才竞争力,打造人才高地,以人才战略推动创新发展战略,创建高质量发展高地、城市典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波,1392516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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