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国税发[2006]96号 2006-06-21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做好我省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级国税机关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统一协调指挥,工作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职责分工 (一)推行工作由流转税管理部门牵头,具体负责推行的组织工作和业务管理工作; (二)信息中心负责推行工作所涉及税务系统内部的技术支持工作; (三)山东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负责各市师资培训工作。各市级防伪税控服务单位提供培训教师、金税卡加载、软件升级以及纳税人端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三、推行范围 (一)原则上已经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全部推行一机多票系统; (二)商业零售企业、经销水、电、气、暖的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一机多票系统; (三)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推行一机多票系统(不纳入推行范围的除外)。 四、推行实施的软硬件要求 (一)软件要求 1、税务端 防伪税控税务端网络版V4.35(小版本号为4.35.03)。 2、企业端 对现防伪税控用户(包括Windows版、DOS版开票软件,以及前期试点的6.01版等开票软件)统一升级为一机多票开票系统软件,版本号统一升级为6.10版(小版本号为6.10.16.18);对于新纳入防伪税控的企业直接安装一机多票开票系统6.10版软件。 3、接口补丁 总局将对一机多票系统与金税工程(综合征管软件)衔接的发票发售一体化、一窗式比对、清零解锁等接口进行试运行后统一下发升级。 (二)硬件要求 1、税务端 防伪税控税务端网络版省级资源集中统一规划。 2、企业端 企业端专用设备:对于使用原Windows版的企业,对其开票金税卡进行重新加载,原32K税控IC卡解锁后仍可沿用;对于使用原DOS版开票系统的企业,对其开票金税卡进行重新加载,同时原2K税控IC卡需要更换为大容量IC卡;对于新纳入防伪税控的企业直接安装使用支持一机多票的开票金税卡与IC卡。 (三)各地要对企业设备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及时上报所需专用设备计划,保障设备供应,满足企业需要。 五、推行时间 我省推行工作自7月上旬开始,2006年年底前全部推行到位。 各市要按照上述推行范围和时间要求,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前提,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推行方案,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快进度,抓紧推行。 六、宣传工作 各级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要向广大纳税人做好推行一机多票系统以及增加功能的宣传解释工作,使纳税人了解推行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的费用支出项目。各市要自行印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公告》(见附件1,国税发[2006]79号),并于6月底前张贴于所有办税服务厅,同时将《公告》作为致纳税人的一封信送达相关纳税人。 七、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分别对税务机关和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培训内容: 1、企业端培训内容:开票系统新增功能、特点、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具体见《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企业端培训提纲》(见附件2); 2、税务端培训内容:防伪税控发行、发售、认证、报税系统新增功能操作等内容,具体见《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税务端培训提纲》(见附件3); (三)培训师资:各市级服务单位的培训师资负责向税务人员和纳税人进行培训。 (四)培训费用:培训工作需要的场地、设备、资料费用由税务机关负担,升级人员和师资的费用由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负担,推行工作中要免费为纳税人进行操作培训,不得向纳税人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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