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8]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全文失效]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8-01-17
摘要:2007年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的分支机构(详见附件)纳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银行等股份制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1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全文失效]

国税函[2008]61号         2008-01-17


内蒙古、江苏、浙江省(区)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2007年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的分支机构(详见附件)纳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银行等股份制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1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税 屋附件: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的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单位 地址
1 金华分行 浙江省金华市
2 扬州分行 江苏省扬州市
3 呼和浩特分行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4 台州分行 浙江省台州市

 

国家税务总局

2008年01月1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