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19
摘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一)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一)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下同)。
  (二)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五)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财税[2000]42号文件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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