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范围和税收收入的划分(非常重要)

来源:解税宝 作者:解税宝 人气: 时间:2017-09-02
摘要:税收执法 税收执法中适用的原则 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 2.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3.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知识点:税务机构设置 国家税务局系统 垂直管理 地方税务局系统 省以下地税局实行上级税务机关

税收执法

税收执法中适用的原则

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

2.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3.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知识点:税务机构设置

国家税务局系统

垂直管理

地方税务局系统

省以下地税局实行上级税务机关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省级地税局实行地方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海关系统

海关总署及下属机构负责关税征管和受托征收进出口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税收

loading...

知识点:税款征收管理权限划分(相对重要)

1.除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经济特区外,各地均不得擅自停征全国性的地方税种;

2.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的批准,民族自治区和经济特区可以拥有某些特殊的税收管理权,但必须以不影响国家宏观调控和中央财政收入为前提;

3.涉外税收必须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法,涉外税收政策的调整权集中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各地一律不得自行制定涉外税收的优惠措施;

4.在税法规定之外,一律不得减税免税,也不得采取先征后返的形式变相减免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我国税收执法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经济特区有权自行制定涉外税收的优惠措施

B.除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经济特区外,各地不得擅自停征全国性的地方税种

C.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原则上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

D.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税收主管部门可自行调整当地涉外税收的优惠措施,但应报国务院及其税务主管部门备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涉外税收必须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法,涉外税收政策的调整权集中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各地一律不得自行制定涉外税收的优惠措施。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主要由国家税务机构负责征收。

知识点:税收征管范围划分(重要)

征收机关

征收税种

海关系统

关税、船舶吨税、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国税局系统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所得税、城建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部分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目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地税局系统

受托代征的部分增值税、城建税(国税局征收的除外)、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例题1·多选题】以下税种属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范围的有( )。

A.消费税

B.增值税

C.土地增值税

D.中央企业缴纳的房产税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D,是由地税局征收管理。

【例题2·多选题】(2014年)某汽车制造企业缴纳的下列税种中,应向国家税务局系统申报缴纳的有( )。

A.消费税

B.车辆购置税

C.城镇土地使用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由地税系统负责征管的。

loading...

知识点:税收收入划分(非常重要)

中央政府固定收入

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建税;印花税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增值税

中央50%、地方50%

企业所得税

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银行总行、海洋石油企业:中央;

其他:中央60%、地方40%

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利息个税归中央;

其他:中央60%、地方40%

资源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部分归中央,其他归地方

城建税

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部分归中央,其他归地方

印花税

2016.1.1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全部归中央,其他印花税归地方

2015年11月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注意:

1.国税、地税部门可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

2.将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

【例题·多选题】(2014年,修改)根据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下列被列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收入的税种有( )。

A.消费税

B.增值税

C.资源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

知识点:税务检查权

知识点:税务稽查权

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

知识点:其他税收执法权

主要是税务行政处罚权,包括: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等。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