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的通知 闽地税发[2008]280号 2008-12-30 税屋提示——依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本公告仅废止本级机关转发件的文号,所转发的上级文件是否有效,应依照有关上级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801号),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式样印发给你们,于2009年1月1日启用。报告表由各地自印,省局对外税收服务网提供下载服务。 附件: 1.填报说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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