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还要等“非常管理"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1-29
摘要:近几年来,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各级政府均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从非税收入实行专户储存,收(罚)缴分离,到收,,支脱钩、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已逐步形成。但在当前的.非税收入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格外注意问题: ...
近几年来,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各级政府均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从非税收入实行专户储存,收(罚)缴分离,到收,,支脱钩、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已逐步形成。但在当前的.非税收入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格外注意问题:
     征收主体多元化.管理欠规范。现行地方收费主体主要有地方财政部门、交通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公安、司法、检查、城建、环保、教育等管理部门,每个部门都有收费名目,而且每个部门收费项目繁多。同时.在管理上还存在职权分散、乱收费的现象。例如,有的地方和部门的收费罚款甚至没有基本的标准.而是由具体执行人掌握,收多收少、收与不收弹性较大。再有,尽管国家对费用收入的用途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监管上的疏松,许多费用收入存在收用不符的现象。
     分配使用不公滋生浪费。近几年财政部门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对部分政府非税收入进行了政府调剂使用,但对余下的还是延续“谁收费谁使用”的办法,在不同部门中形成多个等级、多种待遇。各部门、单位之间因各自非税收入丰裕程度的不同而导致待遇差异,一些单位还利用管理中的纰漏牟取收费资金以改进办公、住房条件,进而攀比、滋生浪费并导致非税收入不断膨胀。
     支出管理缺位调控乏力。在部门预算推行中,由于少数部门故意隐瞒非税收入基数,致使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流于形式.收费单位和部门仍有较大部分资金的使用权,财政只是将  资金汇集按比例进行政府调控,余下部分又如数拨回单位,使单位和部门形成了多收多支,少收少支的局面。从而导致财政分配职能被肢解,政府调控能力被削弱。
     法制不健全缺乏约束机制。目前,非税收入的管理从立项、定标、征收、票据管理和资金使用等环节还需进行全国的统一和规范。同时,非税收入的征管和使用安排也需健全监督机制。
    “费挤税“现象出现,减少政府财力。近年来我国大部分省非税收入增长较快,有些地区非税收入增长速度已超过同年GDP的增长速度,总额已经达到或超过同期地方税收收入,高达50%以上。由于大量非税收入的存在,出现了以“费挤税”现象,减少了财政收入。弱化了政府对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降低了非税收入使用效益。
     针对我国非税收入管理现状,笔者认为应加强收缴和支出两方面的管理,因为收入和支出是密不可分的,既可以从收入看支出的使用分配,也可以从支出效益来分析收入分配的合理‘性。尤其是,对于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收费项目,更应突出对收支执行工作的管理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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