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地税所[2000]113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04-17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14号)转发你们,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我省国有农垦企业原征税办法将执行到2000年底,2001年起按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执行。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地税所[2000]113号        2000-4-17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沈阳、大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14号)转发你们,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我省国有农垦企业原征税办法将执行到2000年底,2001年起按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执行。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200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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