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深刻把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持续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决破除各方面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各方面体制机制与首都发展更好相适应,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2)目标原则。紧紧围绕《决定》明确的总目标,持续深化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到二〇三五年,优化提升首都功能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制创新更加深化,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更加强劲,民生保障政策机制更加有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机制更加完善,率先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深刻领会“六个必然要求”“四个迫切需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改革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走向深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篇章。 ——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要求,牢记首都职责使命,以首善标准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自觉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征程中走在前列。 ——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切实增强改革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 ——牢牢把握“七个聚焦”的战略重点,注重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重点带全盘,突出战略性、全局性重大改革,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相互促进、协同配合,增强整体效能。 ——牢牢把握首都城市功能定位,更加自觉从党和国家战略要求出发来谋划推动首都改革工作,着力健全优化提升首都功能体制机制,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 二、健全优化提升首都功能体制机制 (3)健全中央政务功能服务保障体系。坚持首都规划权属党中央,深入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完善首都规划体系和实施机制,完善“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四个服务”保障机制。健全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机制。以核心区为重点健全城市环境品质提升机制。完善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国际交往空间格局。优化提升重点区域和设施国际交往服务功能,完善“平会结合”机制。完善外事资源储备机制。健全元首外交和重大国事活动服务保障长效机制。 (4)完善疏解非首都功能政策体系。健全央地联动疏解机制,服务保障央属标志性项目向外疏解。完善疏解激励约束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以提效、减污、降耗等为导向的产业疏解提质标准体系。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疏解机制,合理利用高校老校区资源,统筹推动医院新老院区“增减挂钩”。健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长效机制,完善腾退空间统筹利用机制。健全疏解与承接协同的政策体系。 (5)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编制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健全“一核”辐射带动机制。建立健全“新两翼”联动发展的工作机制,完善支持雄安新区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政策机制,健全促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完善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京津同城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完善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健全区域产业协作发展机制,打造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招商的产业园区。深化区域市场一体化改革,促进区域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发展,推进京津冀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改革创新,深化口岸合作和通关监管一体化改革。健全区域交通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体制机制,优化检查站建设、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强化就业、养老、医疗、社保等政策衔接。完善风险联防、平安联创、治理联动的区域安全发展新机制。坚持并完善京津冀党政主要领导协商机制。 三、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6)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政策机制。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制定主业管理制度,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推动国有企业成为创新发展的生力军。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民营经济相关立法,全面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发挥融资对接支持机制作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完善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7)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机制,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优化招商引资管理体制机制,规范招商引资政策法规,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首都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地方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更好发挥中国技术交易所作用。创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综合试验区,打造国家数据管理中心、国家数据资源中心和国家数据流通交易中心。完善水、电、气、交通等领域价格管理政策。 支持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完善商业体系建设。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发展物联网,鼓励发展物流新模式,探索依托城市轨道交通打造地下物流配送体系,构建畅通高效的现代化综合立体运输体系,推动完善中欧班列运行机制,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电力市场建设,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 健全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机制。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完善民间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健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储备和推荐报审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促进投资落地机制。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建立促进服务消费政策体系,支持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相关立法,减少消费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公共消费,积极推进首发经济。改善消费环境,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打造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落实全国统一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健全企业破产机制,配合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打造“北京服务”品牌。建立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建立“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管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一码检查”,开展“无事不扰”企业清单试点,推行非现场监管改革。健全数字政务服务体系,优化“京通”“京策”等平台,探索智能审批服务模式,推进“一网通办”提质增效,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企业“服务包”“服务管家”和12345企业服务热线等机制,构建全方位企业服务体系。 (9)深化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健全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理顺市区政府间财政关系,合理划分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体系,完善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机制,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政策规定,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探索实行地方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配合实施税收制度改革。 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健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深化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完善企业上市服务工作机制,深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强化监管问责,加强央地监管协同,完善监管协调、风险处置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争取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 四、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10)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健全应用场景开放创新机制,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绿色能源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围绕具身智能机器人、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生物制造、6G、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建立投入增长机制。以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健全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绿色化转型的政策机制。有针对性布局一批新型产业创新平台,积极发展开源技术体系和开放产业体系,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深化各类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园区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园区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探索形成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保持先进制造业合理比重的投入机制。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服务机制。完善专精特新服务站、特色园区等专业服务体系,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区域集聚和高质量发展。完善潜在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挖掘培育机制,健全服务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承担科技项目、设立创新平台等工作机制。健全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体制机制,深化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改革,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完善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发债融资、并购重组等支持与服务体系。 (11)健全重点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健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聚焦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领域,“一链一策”制定产业链延伸布局和协同配套政策,发挥“链主”企业关键作用,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生态构建,建立产业集群梯次发展体系。健全重点产业链百项产品攻关机制,优化产业筑基工程实施模式。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应对机制。完善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12)健全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政策机制。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深化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跨境便利化服务、数据知识产权等改革试点,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完善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功能,支持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健全数据安全治理监管机制。推动数据相关立法。组建数据标准委员会。建立协同创新支持机制,探索研究数据技术创新、标准评测的方法和路径,统筹强化技术攻关和应用。 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优化安全评估政策,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参与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智能算力、新一代通信网络布局,推动国家区块链枢纽节点在京建设,提升算力基础设施能效。促进数字技术带动实体经济转型发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应用。建立人工智能对重点行业赋能机制,实施一批标杆示范应用项目,推动完善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领域法规制度体系。 (13)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着眼巩固现代服务业优势,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业核算,提升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水平。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完善产业互联网平台支持政策,推广服务型制造,深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示范,提升信息、科技服务业能级,推动专业服务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七有”要求和市民“五性”需求,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便利化、品质化发展机制,推动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完善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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