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相关功能上线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税部分,以下简称ITS)第二阶段上线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该系统上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ITS系统第二阶段功能将于12月31日12:00正式对纳税人开放。上线的ITS系统相关功能有面向税务大厅端、扣缴客户端、手机端及网页端四个渠道,业务范围涉及登记(采集)、申报、优惠、征收、证明、会统核算、查询统计。 (一)税务大厅端:面向税务人员的业务办理渠道,与金税三期统一门户,支持依申报的办税业务、依职权的日常管理业务办理。 (二)扣缴客户端:面向扣缴单位办税人员的远程业务办理渠道,主要支持办税人员实名、个税预扣预缴申报和缴税业务办理。 (三)手机端:直接面向自然人纳税人的远程业务办理渠道,采用手机APP形式,主要支持个人实名注册、个税预扣预缴申报和缴税等业务办理。 (四)网页端:直接面向自然人纳税人的远程业务办理渠道,与省电子税务局集成,主要支持个人实名注册、个税预扣预缴申报和缴税等业务办理。 二、纳税人在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中遇到困难或问题,请联系当地税机关或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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