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远程申报系统上线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退税服务,降低企业负担,提高税企双方的工作效率,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不含大连)运行出口货物退(免)税远程申报系统,免费为广大出口企业纳税人提供远程预申报等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远程申报系统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 出口货物退(免)税远程申报系统是依托于互联网,以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系统为核心,向出口企业及税务机关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服务系统。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出口货物退(免)税远程预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预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相关业务数据查询、外部电子信息查询和监控管理等。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远程申报系统的服务对象 出口货物退(免)税远程申报系统可提供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及小规模纳税人等三类出口企业使用。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远程申报系统的启用时间 出口货物退(免)税远程申报系统目前已在沈阳市所辖出口企业纳税人中上线试运行。从2008年12月1日6时起在全省(不含大连)全部出口企业中推广使用。 四、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远程申报系统的使用 1、出口企业纳税人登录“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辽宁分站”下载《综合服务平台之远程申报系统V3.5》用户使用手册; 2、登录“中国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辽宁省国税局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V3.5版”网站(http://218.25.58.84/),首页用户登录:企业代码项填“企业海关代码”,密码项统一设置为“88888888”(纳税人登录网站后需先行更改密码); 3、按照该用户使用手册要求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远程预申报等相关操作。 五、出口货物退(免)税远程申报系统的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远程申报系统的相关业务咨询,出口企业纳税人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或登陆咨询网站,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大连龙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411 84326032。 2、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辽宁分站网址:http://lia0ning.taxrefund.c0m.cn。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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