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8]12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8-09-19
摘要:为明确和规范加油站罩棚房产税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以前各地已做出税收处理的,不追溯调整。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23号       2008-09-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明确和规范加油站罩棚房产税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以前各地已做出税收处理的,不追溯调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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