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办字[2015]75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调整有关审批事项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5-25
摘要:根据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意见,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及时调整公布审批事项的通知》(审改办函[2015]32号)要求,现将我局需要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告如下:商标注册由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具有行政确认性质的事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调整有关审批事项的公告

工商办字[2015]75号       2015-05-25

  根据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意见,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及时调整公布审批事项的通知》(审改办函[2015]32号)要求,现将我局需要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告如下:

  1.商标注册由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具有行政确认性质的事项;

  2.驰名商标认定由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具有行政裁决性质的事项;

  3.特殊标志登记由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具有行政确认性质的事项;

  4.特殊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由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具有行政确认性质的事项。

  上述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后,不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即日起从我局行政审批目录中删除。上述事项将随着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推进,结合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清单,进一步研究、清理和规范。

  特此公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5年5月2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