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地税征[2006]1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电脑版《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1-28
摘要:电脑版《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第一联发票联(背涂绿色纸,棕色油墨印框,加印防伪标记);第二联发票联(背涂绿色纸,棕色油墨印框,加印防伪标记);第三联记账联(背涂蓝色纸,红色油墨印框);第四联存根联(配套打字纸,黑色油墨印框)。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电脑版《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地税征[2006]1号        2006-01-28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市财税票据管理中心:

  根据部分幼托单位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增加电脑版《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票样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脑版《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代码231000650451。

  二、电脑版《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第一联发票联(背涂绿色纸,棕色油墨印框,加印防伪标记);第二联发票联(背涂绿色纸,棕色油墨印框,加印防伪标记);第三联记账联(背涂蓝色纸,红色油墨印框);第四联存根联(配套打字纸,黑色油墨印框)。

  三、电脑版《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规格150mm×177mm(7英寸),包装为100份/包,500份/箱。

  四、电脑版《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的印制、领购、使用、保管、缴销、检查等管理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罚。

  特此通知。

  附件:票样(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06年01月28日

标签: 教育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