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税法[2010]31号 上海市摘转《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有关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0-08-21
摘要:现将《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中公布取消的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摘转《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有关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沪国税法[2010]31号          2010-8-17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中公布取消的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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