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摘转《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有关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沪国税法[2010]31号 2010-8-17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中公布取消的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