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第二批年检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鲁国税发[2014]206号 2014-11-10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鲁国税发[2014]85号)规定,各市国税局、地税局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核实整改,省税管中心对税务师事务所年检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核实整改工作已基本结束。鉴于国务院办公厅已发文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对于本次年检中发现的各税务师事务所或执业注册税务师涉及资质的问题,待国家税务总局新规定出台后再予以规范。现将2013年度第二批年检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布。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接此通知后,请按规定并采取有效方式在辖区内向社会公告,对整改未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按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山东省2013年度第二批年检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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