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9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6-29
摘要:为支持我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广西税务局结合我区平台经济企业税收管理实际,回应平台经济企业的涉税业务需求,已在积极研究规范平台经济企业税收管理的办法以及助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具体涉税服务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93号提案的答复

  对《关于支持北海市发展新经济并享受广西自贸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请求参照其他省份关于“委托代征”的有关政策,同意对落地的互联网平台经济项目中涉及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代征”业务,按0.5%-0.8%的税率(目前广西执行的税率为1.3%)核定征收所得税”问题。

  平台经济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围绕集聚资源、便利交易、提升效率,构建平台产业生态,推动商品生产、流通及配套服务高效融合、创新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推动平台经济全面兴起,特别是新冠疫情下,传统的就业方式、结构形态已经无法适应疫情时期的经济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迅猛发展。

  关于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党中央高度重视。2021年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问题进行研究。会议强调,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2021年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部署,肯定了平台经济的积极作用,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会议要求,各平台企业要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并向社会公开《依法合规经营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会议强调,政策底线不可逾越,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度。当前,国家税务总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正在研究进一步规范平台经济企业税收管理的措施,目的是进一步发挥平台经济的重要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和谐的平台经济新秩序,推动实现平台企业更加充满活力。

  为支持我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广西税务局结合我区平台经济企业税收管理实际,回应平台经济企业的涉税业务需求,已在积极研究规范平台经济企业税收管理的办法以及助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具体涉税服务措施。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6月29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