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23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核实税务登记信息”等4个项目不再采取进户方式。现将《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予以发布。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2015-07-23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核实税务登记信息”等4个项目不再采取进户方式。现将《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予以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粤地税发[2005]96号)第九条第三项第一句(“通过所掌握的户籍管理信息对纳税人进行实地核查,核实登记事项的真实性”)、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句(“对非重点税源户,采用分户管理方式的,税收管理员必须定期下户进行管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以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源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粤地税发[2008]112号)第十七条同时废止。

  本公告自公告之日施行。

  附件:

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

1 核实税务登记信息 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地税发[2005]96号
2 核实税种登记信息 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地税发[2005]96号
3 核实税源项目登记信息 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地税发[2005]96号
4 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的定期进户管理 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地税发[2005]96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源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粤地税发[2008]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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