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电网改造工程监理劳务营业税纳税申报程序的通知[全文废止] 赣地税函[2002]44号 2001-01-01 税屋提示——依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3年11月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据江西省电力公司来函反映,该公司所属江西省电力建设监理公司承担我省境内城市和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监理。由于改造时间紧,规模大,涉及面广,要求简化纳税申报手续,免予办理外经证明和向工程所在地报验登记等。经研究、同意江西省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本省境内提供城、乡电网改造工程监理劳务免办纳税报验手续,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监理劳务收入营业税等地方税收。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2001年1月1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