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让"菜篮子"流通变得更加顺畅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闵丽男 常焕智 人气: 时间:2012-01-23
摘要:  虽然已是数九寒天,但王乐义的心中却是暖洋洋的。让王乐义感到温暖的是他看到的一则消息:从2012年的1月1日起,国家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免征范围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品种的蔬菜...

  虽然已是数九寒天,但王乐义的心中却是暖洋洋的。让王乐义感到温暖的是他看到的一则消息:从2012年的1月1日起,国家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免征范围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品种的蔬菜。作为冬暖式蔬菜大棚发明人,这位山东省寿光市孙家集街道三元朱村的党支部书记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蔬菜虽是极普通的东西,但事关民生,国家出台惠民政策,向蔬菜产业倾斜,不仅有利于蔬菜产业的长远发展,也是普通老百姓的福音。

  蔬菜配送企业和大型超市最受益
  “政策制定得很具体,免税项目一共有十四大类,几百个品种,基本上概括了普通老百姓必需的蔬菜品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副秘书长杨青松对记者表示。杨青松告诉记者,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一直关注鲜活农产品流通的建设与发展,协会根据对全行业“农超对接”及生鲜经营工作的统计分析,曾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了《免征鲜活农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的建议》,现在这个政策终于出台了,让人很振奋。

  杨青松认为,免除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之后,蔬菜流通领域的成本将降低。新规对农户和小商户(菜贩和小型超市)的影响有限,真正受益的是上规模的蔬菜配送企业和大型超市。杨青松告诉记者,国家为扶持农业生产,对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实行免税,而对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农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则执行3%的征收率。以往有一些地方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比如将合作社自产的农产品和非合作社成员的农产品相混淆,一律按3%征收增值税。而现在,新政策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目前对蔬菜流通环节所征收的3%及13%的增值税将全部取消。而且,此次新规也为上规模的蔬菜配送企业和大型超市争取到了公平的经营环境。

  位于北京顺义的一家蔬菜配送公司的财务经理王女士的说法证实了杨青松的看法。她告诉记者:“新政实施后,一年可以省下几万元的税收成本。以往,我们公司向各大高校和企事业单位配送蔬菜,每天估计在20吨左右。在配送的蔬菜中间,有一部分是基地自产自销的,可以免征增值税,其余的部分征收3%的增值税。”

  山东省寿光市为我国著名的产菜大市,素有“江北菜篮子”之称。寿光的蔬菜产业链条包括种植、收购、加工、储运及销售等多个环节。据该市蔬菜协会不完全统计,仅大大小小的蔬菜购销中介公司就有800家之多。据了解,寿光普遍采用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复混经营模式,如寿光市田园果菜生产有限公司,就是蔬菜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2011年仅蔬菜销售一项即入库增值税65万元。谈到最近两部委出台的税收新政策,公司老总李春香女士说:“原先我们公司所属的燎原蔬菜合作社享受着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征前减免,菜农得到了实惠,合作社发展很快。现在国家又出台了蔬菜流通领域免征增值税政策,向蔬菜产业倾斜,我们的销售公司发展也更有希望了。减免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后,我们公司会节省一大笔资金。”

  山东东方誉源现代农业集团是该市蔬菜行业中的龙头企业,该公司集农资经营、果蔬科研、蔬菜种植、加工销售及物流配送于一体,年产值高达数亿元,2011年,仅蔬菜销售一项即实现增值税120多万元。该集团董事长刘爱武女士表示,由于山东本身就是蔬果生产流通大省,免征增值税无论对于蔬菜生产者、中间商还是销售终端来讲,都意味着成本的更大降低。这对于平抑菜价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

  据寿光市蔬菜产业办公室的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随着消费观念的逐步改变,城市居民的“菜篮子”中主要以新鲜精菜为主,各大超市蔬菜销量也相当可观。尽管寿光市民生活在“菜篮子”中,但有时仍不免抱怨过高的菜价。潍坊香乐食品有限公司老总韩焕银说,城市居民反映蔬菜价格偏高,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实,产地的菜农并没挣多少钱,像我们这样简单加工销售的小公司也没有多大利润,就是因为中间环节太多、各类税费太多的缘故。据统计,2011年,山东省全福元集团寿光本部四大超市仅销售蔬菜即入库增值税726万元;潍坊佳乐家集团寿光超市入库增值税83.85万元。

  在对北京的几家大型超市和卖场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之前超市在向农产品公司采购时,可以拿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但从批发市场或农户采购,则必须自己承担13%的增值税。现在免征这部分税收以后,大型超市和卖场采购蔬菜成本直接下降了。北京一家大型超市的蔬果销售经理向记者透露说,目前向超市供货的蔬菜批发商来源各异,有的属于农业合作社,种植环节的增值税之前就已经免征,其余一般供货商则需要缴纳增值税。在免去蔬菜增值税后,超市企业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进行销售,同时不会对企业的毛利率和毛利额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提升了超市企业对其他农产品销售渠道的竞争优势。同时超市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得到改善,在货币偏紧的环境下企业的资本开支和经营扩张也将得到支撑。

  免税将助力“农超对接”
  杨青松表示,税收政策的利好会推动“农超对接”,有利于加快扩大“农超对接”规模和提升“农超对接”水平。

  据商务部人士介绍,从2009年开始,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开展“农超对接”试点,鼓励连锁超市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减少流通环节。截至2010年,中央财政已经在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支持了828个试点项目。在“农超对接”大环境下,农民可根据订单有计划种植,这不仅避免了过去“靠天吃饭”的情况,还能令农民普遍增收两成左右。中国传统流通模式中间环节繁多,每一环节加价5%到10%.“农超对接”因省去诸多中间环节,从而减少了超市的采购成本。超市可充分借助其冷藏冷冻设施,在农产品供应充足时贮存一部分,待供应紧张时再投放市场,一些超市中的农产品价格甚至只有农贸市场的一半。

  杨青松说,虽然目前“农超对接”模式在我国流通体系中发展迅速,但仍处于初级阶段,对接额比例普遍较低,对接面不够广泛。按照之前的政策规定,商业企业购进农产品可以抵扣13%的进项增值税,但这一政策执行中却存在困难。以往,面向单个农民的增值税可以通过登记身份证进行抵扣,但是,实施“农超对接”后,面向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群体,登记农民身份证的做法无法实施,而合作社又往往无法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了超市的开支。这不仅为农民带来了许多麻烦,也增加了连锁企业的税收负担,影响开展农产品经营的积极性。

  记者在以往采访部分企业时曾了解到,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收抵扣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影响到“农超对接”的实施效果。如各地农产品收购发票不统一造成跨省抵扣存在困难,客观上增加了企业经营压力。又如因获取农产品收购和销售发票时间较长且手续繁杂,很多连锁零售企业不得不放弃或缩小直接对农产品的采购经营。由于超市企业难以取得农产品收购凭证,所以“农超对接”这一大幅度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搞活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创新模式,受到了一定限制。杨青松认为,此次国家实施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将扫清限制现代流通方式的障碍,促进“农超对接”的开展,提升超市企业对其他农产品销售渠道的竞争优势,进而保证市民能够吃上平价菜。杨青松表示,农产品关联到物价与民生,国家对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免征如果能够顺利施行,无疑将减轻从事农产品流通企业的税收负担,促使企业让利于民,为平抑物价发挥积极作用。

  此次免征仅限于蔬菜,并没有包括所有农产品,杨青松建议,后续的政策调整应该陆续扩展到农产品的其他领域,比如水果、鸡蛋等初级农产品。

  降菜价,仅有税收手段还不够
  “这一税收政策的调整将大大促进超市卖菜的积极性,同时对蔬菜价格稳定、农民增收、蔬菜质量可追溯性和安全性都将产生积极的重大影响。”上海商学院教授、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所长顾国建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2006年,顾国建开始研究与推进中国的连锁超市自主经营生鲜农产品直接与农民对接,经过多年的实证,他认为,抑制高菜价除了要调整税收政策外,还必须调整流通政策,要降低高额的流通成本。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许多从事蔬菜流通的业内人士的眼中,光凭免征增值税是不能解决目前“买菜贵”难题的。蔬菜流通环节中需要清理的路障还很多。“虽然取消了增值税,但蔬菜流通环节中除了税收,还有过路费等各种费用,批发商的负担依然重得很。”在北京西四环的一家蔬菜批发市场,来自山东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每天从山东拉30多吨菜到北京,过路费就要花上万元,这些都要加到菜价里,所以,降低菜价,仅靠免税显然不行,还要把各项费用也降低下来。李先生说:“现在物价什么都涨,租金也是水涨船高,涨了的租金费用将转嫁至零售价;现在人工费用也是一直上涨,这无疑又加大中间环节的成本;油价的不断攀升,蔬菜的交通费用最终也成为高价菜的推手之一。税金、运输、人工、租金等中间成本的‘大头’,如果能降下来,最终会降下市民菜篮子的菜价。”

  杨青松告诉记者,流通环节叠高了蔬菜的价格。要降低菜价,关键还是减少流通环节。现在的菜价高,主要是中间流通环节太多了,油价高,运费高,人工成本高……如果只靠减免3%或者13%的增值税,可能达不到消费者所希望的效果。因此要降低菜价需要各职能部门的配合,通过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完善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降低流通成本。

  顾国建说,市场的蔬菜价格高企,从深层次的原因来分析,是由于中国在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之后没有建立起适应包产到户的小生产体制与市场对接的流通体制。蔬菜从生产开始就缺乏市场的引导,因此一直没有改变蔬菜生产乃至整个农产品生产“多啦多啦,少啦少啦”的被动局面,价格也总是高低起伏,农民的收入得不到切实保障,城市居民时常会受到高菜价之苦。而从蔬菜的初次收购、运输、市场交易(可以多达3道批发环节)、零售(以农贸市场销售为主,超市销售为辅)等流通环节来看,缺乏大型的组织化程度高、负有社会责任的流通企业,大部分以农村的贩运户或从贩运户转变过来市场交易户为主,绝大部分交易都是现金的无税票的,蔬菜流通主要交易对象的个体性、小规模、多环节和无序化就必然导致蔬菜市场的价格不稳定和投机的可能性。

  顾国建认为,在流通政策上要确立以连锁超市为代表的现代零售业态为蔬菜销售的主渠道和主形式,迅速提高超市在蔬菜总销售中的比重。他说,中国连锁超市的发展已经经历了20个年头,为什么蔬菜的超市销售量占比不到10%,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国家层面的流通政策的支持与目标。因此在“十二五”计划中国家应把大幅度提高超市销售蔬菜和其他农产品的比重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经济指标并制定相应的流通政策,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稳定蔬菜的价格。

  采访后记:
  虽然新政策实施已经有半个月,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百姓们并没有感觉菜价有明显的下降。相反,由于天寒地冻,又逢年关,近日蔬菜类价格有上涨走高之势。监测数据显示,11月中旬以来,全国菜价整体呈季节性上涨走势,部分品种价格涨势较为明显。与2011年11月14日相比,2012年1月15日,监测的21种蔬菜平均价格上涨38.1%.分品种来看,17种蔬菜价格上涨,其中四季豆、黄瓜、茄子、菜椒、尖椒、苦瓜等品种价格涨幅在50%以上。

  对此,杨青松指出,尽管免征增值税将对蔬菜价格产生一定控制作用,但由于减免的流通环节费用传导到零售终端还需要时间,因此政策出台后的实际效果或将在一段时间后才能显现。但目前春节即将来临,蔬菜正值需求旺季,蔬菜价格不会马上因免税政策出现明显下降,但从长远来看,新政策将减轻从事农产品流通的企业的税收负担,使企业让利于民,有利于缓解蔬菜市场长期以来“层层加价”的状况,长期利好蔬菜价格调整,为平抑物价发挥作用。

  北京多家超市的蔬菜部门的负责人也表示,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具体到哪一种蔬菜可以便宜多少钱,这个账不太好算,但降低的税收成本最终将反映到蔬菜售价,绝大部分最终会由消费者来受益,老百姓最终会享受到免税所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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