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2000]23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制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批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02-16
摘要:《关于调整建制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区范围的请示 》(辽地税财[2000]16号)收悉。同意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凡在我省建制镇所辖行政区域内拥有或使用非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经营用房产和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制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批复

辽政[2000]23号        2000-02-16

省地税局、、财政厅:

  《关于调整建制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区范围的请示 》(辽地税财[2000]16号)收悉。同意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凡在我省建制镇所辖行政区域内拥有或使用非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经营用房产和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此批复。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00年2月16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