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再就业优惠不足一年的怎么办?

来源:安徽税务网 作者:安徽税务网 人气: 时间:2008-12-19
摘要:我享受下岗在就业的优惠政策,但是我经营了半年就废业了,我的税款还能享受减免吗?国税发[2006]8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
我享受下岗在就业的优惠政策,但是我经营了半年就废业了,我的税款还能享受减免吗?

国税发[2006]8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小于年度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额为限;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于年度减免税限额的,以年度减免税限额为限。

  吉地税发[2006]19号文件规定: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同意后,在年度减免税限额内,逐月减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核定征收的个体经营者,采取逐月等额减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在全部税款预减免结束的月份,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如在年度中间申请减免税,税务机关应以本年度的剩余月份核定预减免的税款,年度终了重新核定次年减免税额。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