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会计基本实务之五

来源:合肥税务网 作者:合肥税务网 人气: 时间:2008-11-27
摘要:工业企业会计基本实务之五 五: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 固定资产是工业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劳动资料。它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高...
工业企业会计基本实务之五

五: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
固定资产是工业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劳动资料。它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判断哪些劳动资料属于企业固定资产是固定资产核算的重要方面,也是确定低值易耗品核算的重要标准。固定资产的判断一是时间标准,二是价值标准,根据财政部门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企业固定资产的种类繁多,情况复杂。为了正确组织固定资产的核算,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
    (一)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分类
    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可以分为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指直接参加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或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例如,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管理用具等。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例如,职工宿舍、学校、幼儿园、食堂、理发室、医院等。
    (二)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分类
    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分为使用中、不需用和未使用三类。
    (1)使用中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正在使用中的经营用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由于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以及企业内部替换使用的固定资产。
    (2)不需用固定资产,是指本企业不需用、业经上级批准准备处理的固定资产。
    (3)未使用固定资产,是指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调入尚待安装的固定资产。
    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在车间内替换使用的机器设备,都应作为在用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按所有权分类
    固定资产按所有权可以分为自有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
    (1)自有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可以自由支配的固定资产。
    (2)租入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采用租赁方式从其他单位租入的固定资产,按其租赁方式的不同,可以将租入固定资产分为经营性租入和融资租入两种形式。
    (四)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类
    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可以分为七大类:
    (1)经营用固定资产。
    (2)非经营用固定资产。
    (3)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
    (4)不需用固定资产。
    (5)未使用固定资产。
    (6)土地,是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用土地而  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应  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
    (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的正确计价是对固定资产进行价值核算的前提。为了  如实地、科学地考核固定资产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就必须遵循一  定的计价标准,对固定资产正确计价。在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中,采用以下三种计价标准:
    (一)固定资产原始价值
    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用状态前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有以下六种:
    (1)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的原值计价。
    (4)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5)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6)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未交付使用以前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原则上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支出计入当期费用。
    (二)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
    在当时的生产技术条件下,重新购建同样固定资产所需的全部支出。因该方法在实际使用时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所以通常只有在财产清查中确定盘盈固定资产价值时和在会计报表补充、附注说明时使用。
    (三)固定资产折余价值
    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以后的余额。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等,应按固定资产折余价值计算其损失和溢余。
    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固定资产时,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计价原则,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入账。对于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得任意变动,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才能对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四、固定资产增加、减少的核算
    (一)需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全面地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其资金占用情况,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总分类核算应设置以下两个总分类账户。
   ①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②购入工程用物资  ③购入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或自建固定资产  ④领用安装材料或自建工程领用材料,并将其进项税额转出  ⑤计算工程应负担的工资、福利费  ⑥计算“在建工程”成本,安装及建造完毕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⑦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当评估原值大于评估净值时,差额计入“累计折旧”  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⑨固定资产盘盈  ⑩盘盈固定资产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收入”
(1)“固定资产”账户。该账户是以原始价值反映企业全部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以及结存情况,其借方登记增加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贷方登记减少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现有全部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①转出待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核销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  ②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③支付固定资产清理费用④计算出售固定资产应交纳的营业税  ⑤计算固定资产清理的净收益及净损失  ⑥转出对外投资及对外捐赠固定资产  ⑦固定资产盘亏  ⑧盘亏固定资产转入“营业外支出”
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公允价加流转税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公允价大于账面价值的差值扣除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公允价小于账面价值的差值计入“营业外支出”。
    (2)“累计折旧”账户。是固定资产的备抵调整账户,用来核算企业累计折旧的增减变动情况。该账户贷方登记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与因增加旧固定资产而增加的折旧额;借方登记由于固定资产减少而同时减少的折旧额;贷方余额表示现有全部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二)固定资产增加核算(见图5-10)

 


    (三)固定资产清理的核算
    固定资产的清理是由于其经济寿命的全部完结,造成固定资产退库而引起的。固定资产的清理包括报废、毁损、出售等方面,为对报废、毁损、出售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企业应设置“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企业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支出和清理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核算账户关系如前页(见图5—11)。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一)折旧的计算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由于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企业费用中的那一部分以货币表现的价值。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与使用应考虑固定资产本身的损耗程度,在此基础上既要满足固定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需要,又要为正确计算产品成本提供可靠依据。目前常用的折旧计算方法主要是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而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或者年数总和法。
    1.平均年限法(也称使用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按照其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预计净残值是清理收入与清理费支出相抵后的差额,净残值与原值的比率称为净残值率)。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或=(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原值×
    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本文章更多内容:1-2-下一页>>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