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摘转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关于确认第十四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7]234号 2007-10-15 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荆门市、荆州市地方税务局: 近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达了2007年第58号公告,确认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等74家企业技术中心和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分技术中心为第十四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撤销了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的国家认定技术中心资格,调整了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扶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恢复了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现将国家确认的第十四批我省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和已经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转给你们。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七年十月十五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