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的前世今生

来源:税屋综合 作者:税屋综合 人气: 时间:2018-08-20
摘要: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什么是车船税?

  它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而就我国车船税历史而言,可谓是相当悠久,甚至可以追溯到汉武帝时期。

  公元前129年,我国就开征了算商车。

  明清时,曾对内河商船征收船钞。

  1945年6月,民国政府公布了《使用牌照税法》。

  1951年新中国原政务院发布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开征车船使用牌照税。

  1973年简化税制、合并税种时,把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并入工商税。

  1984年10月国务院决定恢复对车船征税,因原税名“车船使用牌照税”不太确定,实际工作中往往误认为是对牌照征税,因此,改名为车船使用税。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开征车船使用税。

  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并于2007年1月1日实施,开征车船税以取代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备注:

  1、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开征车船税,能够将分散在车船人手中的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增加地方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政府的财政收入;

  2、有利于车船的管理与合理配置。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拥有车船的数量急剧增加,开征车船税后,购置、使用车船越多,应缴纳的车船税越多,促使纳税人加强对自己拥有的车船管理和核算,改善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车船;

  3、有利于调节财富差异。在国外,车船税属于对不动产的征税范围,这类税收除了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外,另一重要功能是对个人拥有的财产或财富(如轿车、游艇等)进行调节,缓解财富分配不公。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部分先富起来的个人拥有私人轿车、游艇及其他车船的情况将会日益增加,我国征收车船税的财富再分配作用亦会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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