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12-26
摘要:自2015年4月1日起,厦门市全市范围内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此时间起,纳税人不得开具、使用此类发票,所有企事业机关单位及个人不得接受,不得作为报销、账务处理凭证。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的公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2014-12-26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的要求,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自2015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止供票时间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自2015年2月1日起停止供应《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

  二、停止使用时间

  自2015年4月1日起,厦门市全市范围内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此时间起,纳税人不得开具、使用此类发票,所有企事业机关单位及个人不得接受,不得作为报销、账务处理凭证。

  三、其他事项

  (一)原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领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刮奖通用机打发票》,不具备网络机打开票条件的纳税人可领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二)纳税人应于2015年3月31日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缴销未使用的《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

  (三)《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的奖金兑奖期限及商家代垫奖金兑付期限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26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的公告》的解读

  一、为什么要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从科学设置票种,统一式样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市发票管理工作实际,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

  二、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后,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有奖发票激励机制有什么变化?

  答: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自2013年6月21日启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刮奖通用机打发票》以来,已形成以使用“刮奖通用机打发票”有奖发票激励为主、“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有奖发票激励为辅的格局。目前全市起征点以上纳税人均使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刮奖通用机打发票》。有奖定额发票因用票数量少,奖金金额小等客观原因,发票奖金激励作用已逐渐弱化。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后,我局的有奖发票激励机制没有变化,刮奖机打票奖金设置不变。

  三、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后用什么票种替代?

  答: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后,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领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刮奖通用机打发票》。不具备网络开票条件的纳税人可领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面额为50元(含)以下。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